健全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 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健全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 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DIV class=detail_halftitle>——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负责人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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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负责人,请其就《意见》的制定背景、起草思路、主要内容等问题作出解答。</P>
1、问:请您介绍一下《意见》的制定背景和起草思路?</STRONG></P>
答: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轮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五五改革纲要”对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的具体方向、目标任务等均作出较为具体的规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对审判委员会制度进行了较大修改,巩固了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经验。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及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我们在认真调研论证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P>
在起草思路上,我们主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遵循司法规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优化审判委员会人员组成,科学定位审判委员会职能,健全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理顺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的关系,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三是恪守司法公正。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在起草过程中,及时关注人民法院组织法的修改,确保《意见》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最新修订精神相一致,确保符合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方向。</P>
2、问:《意见》对审判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会议形式是怎么规定的,如何正确认识和理解审判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会议?</STRONG></P>
答:长期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一般由院领导、一些审判业务庭的庭长担任,呈现一定的行政化色彩。为切实加强审判委员会的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议事质效,《意见》增加了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规定,明确将资深法官列为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确保政治素质高、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审判经验丰富、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资深法官能够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关于审判委员会的会议形式,《意见》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将审判委员会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专业委员会会议。</P>
近年来,为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和部分高中级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实践中探索设立了刑事审判、民事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效果。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充分肯定了人民法院的实践探索,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审判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法律地位。《意见》明确:第一,专业委员会会议是审判委员会的一种会议形式,是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实际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是审判委员会根据专业分工履行职责的一种工作机制。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可以召开刑事审判、民事行政审判等专业委员会会议。其次,专业委员会会议组成人员均是审判委员会委员,具体组成应当根据审判委员会委员的专业和工作分工确定。同时,为了确保专业委员会会议的议事质量,《意见》规定专业委员会会议全体组成人员应当超过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再次,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与专业委员会会议讨论案件的决定,合议庭均应当执行。</P>
3、问: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提出,要强化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研究讨论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的宏观指导职能。请问,《意见》是如何科学界定审判委员会职能的?</STRONG></P>
答:审判委员会是各级人民法院最高审判组织,长期以来在总结审判经验、促进司法公正、统一法律适用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意见》根据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司法改革精神,突出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的职能作用,明确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的职能,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进一步厘清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关系,增加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是否应当再审及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重大问题等职能。同时,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制定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及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方式,统一全国法院法律适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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