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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3)

第三十六条 校验机构应当依据有关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标准的要求执行飞行校验,并确保校验数据准确。

第三十七条 飞行校验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断飞行校验:

(一)校验对象出现不正常情况且48小时内不能排除的;

(二)因校验航空器或校验系统故障且48小时内不能排除的;

(三)因恶劣天气、空域限制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飞行校验无法在48小时内继续进行的。

第三十八条 由于第三十七条(一)(二)导致飞行校验中断的,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应出具情况说明。再次实施飞行校验时,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和校验机构根据校验设备调试情况,确认飞行校验中断前校验数据的可用性;校验数据不可用时,应当重新进行飞行校验。

由于第三十七条(三)导致飞行校验中断的,再次实施飞行校验时,若与上次中断的飞行校验间隔在一个日历月以内,中断前的校验数据有效可用。

第三十九条 由于第三十七条(一)导致飞行校验中断的,校验对象应当立即停止提供使用,直至下次飞行校验完成。

由于第三十七条(二)和(三)导致飞行校验中断的,在校验对象没有超出定期校验周期情况下,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应当与飞行校验机构对校验对象状况和未校验项目进行研究,如果双方认定校验对象的调整部分已经恢复正常,已校验项目数据正常,未调整部分数据正常,且地面设备导航完好性监视信号基准和告警门限正确,该校验对象可在定期校验周期内继续提供使用。若校验对象不满足上述要求,则该校验对象应当停止提供使用,直至下次飞行校验完成。

第四十条 校验机构发现校验对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向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和地区管理局报告隐患情况与原因。

第四十一条 校验机构应当在飞行校验完成后24小时内出具飞行校验报告。

第四十二条 鼓励校验机构采用新的校验技术,优化校验项目和校验程序,改进校验方式,提升校验数据挖掘能力,提高校验效率。

第五章 飞行校验结果管理

第四十三条 飞行校验记录数据和飞行校验报告是每次飞行校验结果的基本证明文件。

第四十四条 针对导航设备飞行校验,校验机构应根据校验对象及其种类、项目实施飞行校验,准确记录每个测量参数的检查结果。在飞行校验结束后,应当根据各参数记录的最终结果,结合其所对应的运行标准,分析飞行校验记录数据,出具校验结论,提出校验建议,填写飞行校验报告。

第四十五条 针对通信和监视设备的飞行校验,校验机构和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负责按照民用航空有关规定,结合设备运行需求实施校验项目,并出具校验数据,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汇总分析数据,出具飞行校验报告,双方分别负责所出具校验数据及校验结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十六条 校验结论分为合格、限用和不合格。

合格是指校验对象的所有技术参数均符合有关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值和容差。

限用是指校验对象的技术参数不能在标准覆盖区域内全部符合有关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值和容差,但在飞行程序或空域所要求的范围内符合上述规定的标准值和容差。

不合格是指校验对象的主要技术参数不符合有关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值和容差,不能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或存在安全隐患,信号质量不可靠。

第四十七条 飞行校验结束后,校验结论为限用或者不合格的,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空中交通管制部门通报,并依据飞行校验报告,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的航空情报服务机构通报;属于监视性校验且限用情况发生恶化或者参数发生恶化的,应当同时报告所在地的地区管理局。

第四十八条 校验机构和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应妥善保存飞行校验记录数据和飞行校验报告,直至校验对象退出使用或被撤除。

第六章 通用航空设备飞行校验

第四十九条 通用航空导航设备是指仅为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提供服务的导航设备。通用航空导航设备分为N1、N2、N3、N4四级。

N1级导航设备,是指服务于开展经营性载客飞行活动的通用机场,设置支持仪表飞行规则的导航设备。

N2级导航设备,是指服务于开展经营性非载客飞行活动的通用机场,设置支持仪表飞行规则的导航设备。

N3级导航设备,是指服务于开展非经营性飞行活动的通用机场,设置支持仪表飞行规则的导航设备。

N4级导航设备,是指通用机场设置不支持仪表飞行规则的导航设备。

第五十条 通用机场设置N1级导航设备的,应当按照第二章相关要求执行投产校验、定期校验和特殊校验。

第五十一条 通用机场设置N2级导航设备中仪表着陆系统的,应当按照第二章相关要求执行投产校验、定期校验和特殊校验。

第五十二条 通用机场设置N2级导航设备中其他设备或N3级导航设备的,应当按照第二章相关要求执行投产校验和特殊校验。

第五十三条 通用机场设置N4级导航设备的,由通用机场自行决定是否进行飞行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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