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全文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2)
报送备案的行政区划变更事项和镇、街道设立标准不符合条例规定的,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建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纠正;或者由国务院民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报国务院决定。</P>
第八条 申请变更行政区划向上级人民政府提交的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P>
(一)行政区划变更理由;</P>
(二)行政区划变更方案;</P>
(三)与行政区划变更有关的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地形地貌、人口、行政区域面积和隶属关系的简要情况;</P>
(四)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的综合研判情况。</P>
第九条 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风险评估报告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P>
(一)行政区划变更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风险性和可控性;</P>
(二)行政区划变更对当地及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口资源、经济发展、行政管理、国防安全、民族团结、文化传承、生活就业、社会保障、基层治理、公共安全、资源环境保护、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机构调整和干部职工安置等方面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可能引发的问题;</P>
(三)行政区划变更的主要风险源、风险点的排查情况及结果;</P>
(四)拟采取的消除风险和应对风险的举措;</P>
(五)其他与风险评估相关的内容。</P>
第十条 开展风险评估,可以通过舆情跟踪、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等方法,对行政区划变更实施的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P>
开展风险评估,可以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进行。</P>
第十一条 条例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专家论证报告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P>
(一)行政区划变更的必要性、科学性、合理性;</P>
(二)行政区划变更的经济社会效益;</P>
(三)行政区划变更的可行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P>
(四)对行政区划变更方案及组织实施的意见建议;</P>
(五)其他与专家论证相关的内容。</P>
第十二条 组织专家论证,可以采取论证会、书面咨询、委托咨询论证等方式。选择专家、专业机构参与论证,应当坚持专业性、代表性和中立性,注重选择不同专业背景的专家、专业机构,不得选择与行政区划变更事项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专家、专业机构参与专家论证。</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需要建立行政区划咨询论证专家库。</P>
第十三条 条例第(五)项规定的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P>
(一)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的过程和范围;</P>
(二)社会公众等的主要意见和建议;</P>
(三)对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P>
(四)其他与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相关的内容。</P>
第十四条 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P>
申请变更行政区划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研究论证,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完善行政区划变更方案。</P>
第十五条 提交条例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变更前的行政区划图和变更方案示意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P>
(一)图件应为A3图幅彩色示意图;</P>
(二)图件能够全面、真实、准确反映行政区划变更涉及到的各主要因素,底图中应包括水系、公路、铁路、行政区划名称、政府驻地、行政区域界线等要素;</P>
(三)行政区划轮廓线用加粗的红线表示,下级行政区划用对比明显的色块区别表示,下级行政区划间的界线用加粗的红色虚线表示,各级人民政府驻地根据级别高低采用不同大小的红色实五角星表示。</P>
第十六条 申请变更行政区划应当拟订组织实施总体方案,与申请书一并上报审核。</P>
组织实施总体方案一般应当包括行政区划变更的组织领导体系及责任分工,行政区划变更的实施步骤,行政区划变更的保障措施等内容。</P>
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和变更隶属关系的,总体方案一般还应包括行政区划变更后发展定位、目标、方向,相关地方党政群机构设置调整,国有资产、债权债务划转,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内容。</P>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审核下级人民政府上报的行政区划变更方案时,应当根据情况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实地调查。</P>
开展实地调查,可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个别访谈、随机访或者暗访等形式进行。</P>
第十八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完成变更情况报告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P>
(一)行政区划变更批复内容落实情况;</P>
(二)人民群众反应和舆论反响情况;</P>
(三)行政区划变更的影响和初步效果;</P>
(四)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P>
(五)行政区划变更后需要勘定行政区域界线的,还应报告完成界线勘定情况;</P>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P>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下一页  

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