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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15)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营业部负责人和支行行长,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负责人和信用社主任,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负责人和信用社主任、副主任,农村商业银行分行营业部负责人任职应报告地市级派出机构或所在城市省级派出机构。</P>
第一百一十三条 以下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由地市级派出机构受理并初步审查,省级派出机构审查并决定。</P>
(一)地市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行长;</P>
(二)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主任,地市农村信用联社董事长、主任;</P>
第一百一十四条 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直辖市农村商业银行和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董事(理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由地市级派出机构或所在城市省级派出机构受理,省级派出机构审查并决定,事后报告银保监会。</P>
第一百一十五条 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新设立时,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或报告,与该机构开业申请一并提交。</P>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谈话、考试由决定机关或由决定机关委托受理机关进行。</P>
第一百一十七条 拟任人现任或曾任金融机构董事长(理事长)、副董事长(副理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机构在提交任职资格申请材料或报告时,还应提交该拟任人的离任审计报告或经济责任审计报告。</P>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具有任职资格且未连续中断任职1年以上的拟任人在同一法人机构内以及在同质同类法人机构间,同类性质平级调动职务或改任较低职务的,不需重新申请核准任职资格。拟任人应当在任职后5日内向任职机构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报告。</P>
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被重新选举或聘任为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比照前款执行。</P>
第一百一十九条 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董事长(理事长)、行长(主任)、分支行行长、专营机构总经理、信用社主任缺位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指定符合相应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职,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监管机构报告。代为履职的人员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监管机构可以责令农村中小银行机构限期调整代为履职的人员。</P>
代为履职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应在6个月内选聘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正式任职。</P>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获得核准前不得到任履职。</P>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营业部负责人和支行行长,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负责人和信用社主任,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负责人和信用社主任、副主任,农村商业银行分行营业部负责人在提交任职报告前不得到任履职,拟任人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监管机构可以责令农村中小银行机构限期调整任职人员。</P>
第一百二十一条 本章所列需审批的任职资格事项,决定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2em">第八章 附则</STRONG></P>
第一百二十二条 农村信用联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事项、农村合作银行设立事项及其行政许可条件、程序、事权划分和时限按照本办法农村商业银行设立的相关规定执行。</P>
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条件、程序、事权划分和时限按照本办法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有关规定执行。</P>
第一百二十三条 “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是指以中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省内多个邻近县(市、旗)中的一个县(市、旗)作为注册地,并在其他县(市、旗)设立支行的村镇银行。</P>
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是指具有投资设立和收购村镇银行职能,并对所投资的村镇银行实施集约化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村镇银行。</P>
选择已经设立的村镇银行作为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涉及机构变更事项适用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相关事项及其行政许可条件、程序、事权划分和时限规定。</P>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机构变更许可事项,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应在决定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决定机关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报告。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事项,拟任人应在决定机关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应向决定机关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报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P>
未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变更或到任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许可注销手续。</P>
第一百二十五条 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涉及营业执照变更等法定程序的,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决定机关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报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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