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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送审稿)(27)
(ii)30小时在直升机上进行的单飞训练(其中可以包括不超过20小时担任机长的飞行训练)。该训练至少包括:</P>
(A)1次有至少2个着陆点的转场单飞,其中一个着陆点距初始起飞点的直线距离至少为90千米(50海里);</P>
(B)5小时在有飞行管制塔台的机场实施的夜间目视飞行规则飞行,包括10次起飞和10次着陆,且每次着陆包括一次起落航线飞行。</P>
5.飞行模拟机、飞行训练器和高级航空训练设备的使用:</P>
(a)课程中可以包括在符合本规则141.135(a)要求的飞行模拟机、符合本规则141.135(b)要求的飞行训练器或符合本规则141.135(c)要求的高级航空训练设备上进行的训练,但所用设备应当可以充当课程中所使用的航空器的替代物,符合本款要求,并且此类训练是由授权教员实施的。</P>
(b)在符合本规则141.135(a)要求的飞行模拟机上进行的训练,其训练时间可以记入到经批准课程的总飞行训练时间中,但记入的时间数不得超过经批准课程的总飞行训练时间的30%或本条规定的总飞行训练时间的30%,取最低值。</P>
(c)在符合本规则141.135(b)要求的飞行训练器或者符合本规则141.135(c)要求的高级航空训练设备上进行的训练,其训练时间可以记入到经批准课程的总飞行训练时间中,但记入的时间数不得超过经批准课程的总飞行训练时间的20%或本条规定的总飞行训练时间的20%,取最低值。</P>
(d)在按本条(b)和(c)款使用了飞行模拟机、飞行训练器或者高级航空训练设备多种设备进行飞行训练时,在多种设备上取得的训练时间可以记入到经批准课程的总飞行训练时间中,但记入的时间数不得超过经批准课程的总飞行训练时间的30%或本条规定的总飞行训练时间的30%,取最低值。但在符合141.135(b)要求的飞行训练器或者141.135(c)要求的高级航空训练设备上进行的训练折算的小时数不得超过本条(c)款中规定的折算限制。</P>
6.阶段检查和课程结束考试</P>
(a)注册于商用驾驶员执照整体课程的每位学员,应当按照学校经批准的训练课程的要求,圆满完成阶段检查和课程结束考试,考试和检查应当符合相应航空器等级的实践考试标准要求。</P>
(b)在得到允许其操作航空器单飞的签字批准之前,每位学员应当展示其单飞应具备的相应能力。</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2em">附件O 航线运输驾驶员(飞机)整体课程</STRONG></P>
1.适用范围</P>
本附件规定了获取按照CCAR-121部运行的公共运输航空公司副驾驶训练资格的最低课目标准。</P>
2.注册条件</P>
在注册进入航线运输驾驶员(飞机)整体课程的飞行训练部分之前,应至少持有学生驾驶员执照。</P>
3.航空知识训练</P>
经批准的航线运输驾驶员(飞机)整体课程应当至少包括本规则规定的飞机类别私用驾驶员执照课程、仪表等级整体课程、商用驾驶员执照整体课程和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课程要求的所有航空知识训练,对于不接受本规则批准的高性能多发飞机训练整体课程训练的学员,还应包括多机组成员协作知识训练。这些训练的时间至少要求如下:私用驾驶员执照课程航空知识训练至少35小时、仪表等级整体课程航空知识训练至少30小时、商用驾驶员执照整体课程航空知识训练至少35小时、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课程航空知识训练至少40小时、多机组成员协作航空知识训练至少25小时。</P>
4.飞行训练</P>
经批准的航线运输驾驶员(飞机)整体课程应当至少包括本规则规定的飞机类别私用驾驶员执照课程、仪表等级整体课程和多发商用驾驶员执照整体课程所要求的全部飞行训练内容。训练时间至少230小时,其中飞行模拟机、飞行训练器或者高级航空训练设备时间最多不超过35小时,且满足:</P>
(a)本规则附件A中单发飞机课程对飞机的训练时间的要求。</P>
(b)本规则附件M中飞机仪表等级整体课程对飞机的训练时间的要求。</P>
(c)本规则附件N中多发飞机课程对飞机的训练时间的要求。</P>
5.阶段检查和课程结束考试</P>
(a)注册于航线运输驾驶员(飞机)整体课程的每位学员应当根据学校经批准的训练课程,圆满完成阶段检查和课程结束考试。</P>
(b)每名驾驶员在得到允许其单飞的签字批准之前,应当展示出其单飞应具备的相应熟练水平。</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2em">附件P 高性能多发飞机训练整体课程</STRONG></P>
1.适用范围</P>
本附件规定了按照CCAR-121部运行的公共运输航空公司飞机驾驶员进入涡轮喷气飞机初始训练前的过渡训练课程的最低课目标准,该课程的飞行训练和模拟机训练不能代替型别等级训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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