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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中国外文局人事部有关负责人就印发《关于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2)
三是在畅通职称评价渠道方面。《指导意见》明确要通过多种渠道受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人员职称申报,打破了户籍、地域、所有制、身份等条件的制约,推进翻译系列社会化评审,依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专业化人才评价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组建翻译系列社会评审机构,为翻译专业人员评审提供更多样化的选择。
四是在推动翻译职称评价结果的国际互认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翻译专业资格国际互认。随着国家对外开放和自贸区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翻译职业资格双边或多边互认的需求日益增多,下一步将逐步探索在条件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开设翻译专业资格考试考点。2019年将首先在俄罗斯、白俄罗斯开设考点,后续将陆续推动在主要国家开设考点。
五是在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相结合方面。《指导意见》明确要推动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与翻译专业学位教育有机衔接,鼓励高校从事翻译教学与研究的教师参与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充分发挥职称制度对提高翻译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作用。
六是在优化职称评审服务方面。《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快评审信息化建设,建设职称网上申报和评审系统,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今后,全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将采用以网上申报为主的申报形式,减少各类纸质证明材料,减少重复提供材料和重复审核。
问:下一步对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有哪些要求?</SPAN>
答:</SPAN>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改革工作比较复杂,社会高度关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采取各项具体举措,确保相关改革任务顺利实施。一是完善配套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有评审权的用人单位要根据《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考虑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完善翻译专业人员职称评价的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二是加强政策衔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现行的与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有关的政策文件抓紧进行清理,按照改革前后的职称对应关系将现有翻译专业人员直接过渡到新的职称体系,保证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的协调统一。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利用多种媒体,切实加强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引导翻译专业人员积极参与翻译职称制度改革,引导社会各方支持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营造有利于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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