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负责人解读《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3)
<P style="TEXT-INDENT: 2e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国家数字乡村建设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框架下,农业农村部、中央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工作。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将数字化理念融入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加快工作流程数字化改造,构建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的管理体系。</P>
<P style="TEXT-INDENT: 2e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二是加大政策支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在项目用地、技术研发、设备采购上给予大力支持。</P>
<P style="TEXT-INDENT: 2e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三是强化数据采集管理。巩固和提升现有监测统计渠道,提升利用地面观测、传感器、遥感和地理信息技术等实时采集数据能力,拓展互联网数据来源,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原始数据采集体系。研究出台数据共享开放政策和管理规范。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协同管理和融合。</P>
<P style="TEXT-INDENT: 2e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四是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建立数字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培养造就一批数字农业农村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管理团队。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三农”干部和农民的数字技术应用和管理水平。</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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