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解读(2)
(七)实施海外协同。支持快递企业与制造企业加强国际发展战略对接,强化境外资源共享,伴随出海、协同发展。引导快递企业按照制造业国际发展需求,完善国际快递航空运输网络,强化国际寄递物流保障,支持制造业国际化生产、销售和服务。
(八)推动重点突破。在医药行业,鼓励快递企业加速构建覆盖全国的全流程、可追溯、高时效的冷链医药物流网络。在汽车行业,支持快递企业增强专业入厂物流全环节服务能力。在消费品行业,鼓励快递企业提供高效的仓配一体化服务,通过消费数据为制造企业产品设计和销售提供支撑。
四、关于《意见》的贯彻落实</FONT></STRONG>
为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实现提出的发展目标,《意见》从机制、政策、示范、交流、标准和人才等方面,明确了6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工作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国家邮政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加强对地方指导。各地邮政管理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出台具体任务措施和工作方案,并于每年1月底前报上一年度工作进展情况。
(二)政策支持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将快递企业服务制造业项目,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关专项资金扶持范围。支持各地利用现有资金渠道设立促进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专项。研究制定符合快递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特点的统计指标。支持制造企业联合快递企业,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以及国家科技奖励。
(三)示范推广方面。《意见》提出,鼓励各地建设一批促进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先行区,在全国遴选一批方向领先、成效显著的融合发展典型项目,总结推广有关经验做法。中国邮政快递报、人民邮电报等行业媒体要注重挖掘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案例,联合中央媒体单位加强宣传报道。
(四)交流对接方面。《意见》提出,鼓励快递协会成立专门机构,吸引制造企业加入。支持快递协会与制造业相关协会,分领域举办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论坛。鼓励快递企业与制造企业、研究机构成立专业联盟,协助推进快递业与制造业融合相关标准制定。
(五)标准体系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制定促进快递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相关行业和地方标准。鼓励快递企业与制造企业,研究制定服务流程、项目管理、专业器具、产品规格、信息对接等方面的企业标准。支持行业协会和有关联盟,积极推广优秀企业标准,研究制定相关团体标准。
(六)人才培养方面。《意见》提出,鼓励高等院校设置专业课程,培养快递供应链方向的专业人才。支持将从事快递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工作业绩突出的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员,优先纳入邮政和工信行业科技英才、技术能手推进等相关计划。鼓励引进优秀的国际化供应链人才。
五、关于下一步工作</FONT></STRONG>
为切实推动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国家邮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强化统筹、突出重点,推动《意见》贯彻落实,下一步将着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关于促进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分工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能够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示范引领。实施“快递进厂”工程,打造一批入厂物流、仓配一体化、订单末端配送、区域性供应链服务、嵌入式电子商务等代表项目,鼓励有条件地区建设促进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先行区。
三是指导地方落实。推动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出台具体任务措施和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支持政策,以点带面、由易到难,一锤一锤钉钉子,一项一项抓落实,力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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