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院疫情防控期间推进互联网司法工作纪实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浙江法院立足实际、积极行动,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和互联网司法成果应用,大力推广无接触的互联网司法模式,在战疫大考中书写了一份份优异的司法“e”答卷,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
顶层设计引导规范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早在2020年1月3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下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来访接待场所。
疫情防控期间,线下诉讼按下了“暂停键”,如何确保群众诉讼权益维护“不打烊”?为此,浙江高院又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开展网上办案的通知》《在线庭审操作指引(1.0版)》《关于防控新冠肺炎期间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浙江法院网、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浙江智慧法院APP、12368热线、ODR平台等进行网上立案、联系法官、提交材料、开庭或调解。
2月3日,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疫情期间网上办理刑事案件意见。根据该意见,各办案机关可通过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线上完成案件材料推送、案件受理和立案等工作;在押被告人、上诉人不出所,法院和公安看守所协作配合,通过远程视频提审、开庭。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诉讼实施细则草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办案办公指引》,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在线错时审理工作规程》,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应用提升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意见》,桐乡市人民法院《云间庭审操作流程》,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电子诉讼八条倡议》,三门县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错时错峰审理工作规程》……全省各级法院陆续出台各类业务文件,从制度层面加以规范,并建立工作进展通报制度,努力确保在线诉讼举措落到实处。
线上平台调处纠纷
“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出行,所以我试着在网上提交立案申请和证据材料,没想到十几分钟就立案成功了,而且完全不需要纸质材料,为法院点赞!”3月2日上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线受理了一起标的额达1.2亿元的金融借款纠纷一审案件,全程网上操作完成,原告代理人在电话反馈中表示相当满意!
办理诉讼事项,立案程序是开端。全省法院及时发布在线立案通告,通过“浙江天平”等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露天显示屏、短信、电话等各种途径发布法院诉讼服务电话、各平台入口,引导当事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立案手续。
疫情防控时期,法官通过运用电话、微信、移动微法院、ODR平台等在线方式,与当事人进行多视频沟通,成为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
2月11日,松阳县人民法院驻院调解员通过ODR平台进行视频连线,促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线签订了调解协议,2.5万元货款当天全部转账支付,纠纷顺利化解。
“真的可以打满分了!”3月24日晚8时30分,嘉善县人民法院法官在线跨国调解了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远在德国的被告刘某不由点赞道。
刘某因逾期支付购房款尾款被起诉。身处德国的刘某与法官取得联系,告知其因所在地疫情防控限制无法回国,但又迫切希望协商处理该纠纷。法官推荐双方使用移动微法院调解。最终,该案在线顺利调解结案。
春节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法官黄文娟返回湖北省天门市老家。因为疫情影响,天门封城长达50天,在此期间,黄文娟通过移动微法院办结50起案件,没有一起案件因滞留湖北取消开庭或延期。
“移动微法院为当事人节约成本,也提高了我们的效率。”谈起移动微法院,江山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姜利君感触颇深。从春节后上班开始,他每天都拿着手机与当事人“视频聊天”,多的时候一天在线调处7个案件,“当然,最值得点赞的是,与当事人隔着屏幕接触很安全。”
此外,瑞安市人民法院通过ODR和移动微法院成功诉前化解涉2家企业的43起群体性讨薪纠纷案件;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托“微法官”等程序,在线解决因疫情防控引发的纠纷。
拓宽在线诉讼通道
“现在开庭!”2月13日,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吴政文通过互联网审判庭电脑上的“法官端”发出指令,在线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核对当事人及代理人身份信息、告知诉讼权利义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所有庭审程序均在线上完成,整个庭审用时30分钟。
据了解,浙江法院结合自身实际拓展网上庭审新通道:杭州市滨江区、义乌市、天台县等地法院探索运用“移动微法院+QQ视频”、钉钉、微信视频模式等推进网上庭审,以手机录屏或者摄像机拍录等保存开庭录像;杭州市富阳区、临安区,青田县、缙云县、龙游县等法院运用“微法庭”“云间”平台等推行“手机开庭”,进一步降低诉讼参与人参加网上庭审的设备门槛。
除民事案件外,浙江法院还积极探索将技术手段适用于破产、刑事等案件类型,保障不同当事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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