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全文
司法部关于《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3)
第二十五条 值班律师在提供法律帮助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值班律师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的,值班律师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2em">第四章 值班律师工作保障</STRONG></P>
第二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为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必要办公场所和设施。</P>
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设置认罪认罚等案件办理专门办公区域,为值班律师设立专门会见室。</P>
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机关办公地点临近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设立联合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P>
第二十七条 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实行属地管辖,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派驻并管理。</P>
第二十八条 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当公示法律援助条件及申请程序、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当日值班律师基本信息等,放置法律援助格式文书及宣传资料。</P>
第二十九条 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查阅案卷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出书面意见等法律帮助活动的相关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随案移送。</P>
值班律师应当将提供法律帮助的情况记入工作台账或者形成工作卷宗,按照规定时限移交法律援助机构。</P>
公安机关(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与法律援助机构确定工作台账格式,将值班律师履行职责情况记录在案,并定期移送法律援助机构。</P>
第三十条 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向他人泄露工作中掌握的案件情况,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财物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P>
第三十一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直接费用、基本劳务费等因素合理制定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补贴标准,并纳入预算予以保障。</P>
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等法律帮助的补贴标准按工作日计算;为认罪认罚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补贴标准,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件或按工作日计算。</P>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根据值班律师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按照规定支付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补贴。</P>
第三十二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建立值班律师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值班律师服务质量考核评估制度,保障值班律师服务质量。</P>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建立值班律师培训制度,值班律师首次上岗前应当参加培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提供协助。</P>
第三十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值班律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律师资源短缺的地区,可采取在省、市范围内统筹调配律师资源,建立政府购买值班律师服务机制等方式,保障值班律师工作有序开展。</P>
第三十四条 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建立值班律师工作会商机制,明确专门联系人,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P>
第三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值班律师工作监督管理,对表现突出的值班律师给予表彰;对违法违纪的值班律师,依职权或移送有权处理机关依法依规处理。</P>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向律师协会通报值班律师履行职责情况。</P>
律师协会应当将值班律师履行职责、获得表彰情况纳入律师年度考核及律师诚信服务记录,对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值班律师依法依规处理。</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2em">第五章 附则</STRONG></P>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中国海警局、监狱履行刑事诉讼法规定职责,涉及值班律师工作的,适用本办法有关公安机关的规定。</P>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0年6月日起施行。《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7]84号)同时废止。</P>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
为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机制,促进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司法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共同起草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P>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STRONG></P>
2018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值班律师制度,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推进法律援助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工作,依法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2019年司法部印发《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9--2022年)》,要求“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完善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细化值班律师职责范围、权利保障、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措施”。</P>


总共4页  [1] [2] 3 [4] 
上一页  下一页  

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