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全文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适应新形势下对食品相关产品监管的需要,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反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A>、<A href="http://www.chinalaw.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A>),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 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A href="http://www.samr.gov.cn">http://www.samr.gov.cn</A>),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3.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A href="mailto:zhangliang@samr.gov.cn">zhangliang@samr.gov.cn</A>,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马甸办公区产品质量监督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7月31日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使用环节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食品相关产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第三条 (监管原则)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职责分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承担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第五条 (主体责任)生产者和销售者对其生产和销售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第二章 生产和销售

第六条 (依法生产和销售)生产和销售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其他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 (禁止条款)禁止生产和销售下列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法原料和添加物,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相关产品;

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公告的原料和添加剂生产食品相关产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相关产品;

(三)国家明令淘汰的和失效、变质的食品相关产品;

(四)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标志的食品相关产品;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其他强制性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

第八条 (责任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原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仓储控制、产品出厂检验控制、运输和交付环节控制等食品相关产品过程安全管理制度。保证过程控制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和所生产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他强制性标准。

食品相关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进货控制和查验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标签标识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食品相关产品销售者应当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九条 (质量安全合格承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在严格执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生产和销售的食品相关产品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质量安全合格承诺内容至少包括:

(一)食品相关产品名称;

(二)生产者或销售者信息(名称、负责人、产地、联系方式、紧急联系信息);

(三)生产或销售的食品相关产品类别;

(四)产品标识和执行标准;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六)承诺声明;

(七)其他相关信息。

若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的,可在质量安全合格承诺上标示。鼓励有条件的主体附带电子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追溯二维码等。


总共7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