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机关发布2019年度金融检察白皮书(3)
<P> 强化自律组织作用,探索构建“以政府监管为主,以行业自律为辅”的均衡监管模式。建议进一步完善自律组织的法律基础,为自律组织发展提供专门的法律保障。明确自律体系内各组织的管辖范围,加强职责分工,处理好不同自律组织间的关系,突出自律组织的专业性,切实将自律职能落实到位。 </P>
<P> 强化资本市场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能,依法追究怠于履职的法律责任。建议进一步规范证券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加强其内控合规建设;推动中介机构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违法犯罪警示宣传,督促其审慎履职、严守职业操守和法律底线;加强对中介机构的外部监督,促使中介机构诚信执业;规范证券中介机构责任承担体系,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处罚手段,提高中介机构违法犯罪成本。 </P>
<P> 优化投资者保护机制,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法治宣传,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投资。建议金融机构尽职履行审核义务、风险告知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不具有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公众盲目投资。建议有关机构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推进社会公众的投诉、监督和举报,加强金融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检察机关可以探索证券期货市场公益诉讼制度,并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P>
<P> (上海金融检察研究中心 撰稿人:胡春健、李小文、陈晨、多丽华、喻天碧、杨慧、周廉洁、许磊、张泽辰)</P></DIV></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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