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9)
二是对传统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要求总公司统一垂直管理,优化业务模式,充分利用线下分支机构为互联网保险业务提供属地化服务,线上线下不同渠道做到有效融合和衔接。
三是对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提出应发挥角色独立、贴近市场优势,为消费者提供合适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和服务,提升互联网保险业务服务能力。
四是对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强化持牌经营要求,从独立运营、委托关系、售后服务、风险隔离等方面提出要求。
(四)规范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
一是要求保险机构建立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人员和行为管理制度,开展信息审核、监测、检查,承担合规主体责任。
二是要求从业人员发布的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内容须由所属保险机构统一制作,在营销宣传页面显著位置标明所属保险机构全称、个人姓名、证件照片及执业证编号等信息。
三是要求营销宣传内容应清晰准确、通俗易懂,与保险合同条款保持一致。
(五)优化互联网保险售后服务
一是强化后续服务能力。要求保险机构配置充足的服务资源,提供与产品特点、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后续服务。
二是明确售后服务标准。明确批改、保全、退保、理赔和投诉处理等全流程服务标准,针对服务时效、服务方式、在线评价等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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