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和资产监管职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形成《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和资产监管职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含金融企业),主要内容如下:</P>
一、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P>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有关部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国有企业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资国企各项工作呈现出崭新局面。</P>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一)国有企业基本情况。</P>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中央层面,97家中央企业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国铁集团、邮政集团、烟草总公司、北大荒集团)由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央文化企业作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力量,由中央宣传部有效主导,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部分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因履行职责、承担相关工作任务和后勤保障等需要还兴办了一些企业,这些企业由所属部门、主办单位负责具体管理,财政部依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实施监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正在实施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P>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二)企业国有资产情况。</P>
近年来,国有企业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顶梁柱作用,将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有机统一,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综合国力作出了突出贡献。</P>
截至2019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33.9万亿元、负债总额149.8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64.9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2%、10.9%、10.5%;资产负债率64.0%,下降0.2个百分点;实现营业总收入63.5万亿元、利润总额3.9万亿元,分别增长6.9%、6.9%。</P>
二、财政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P>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一)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市场化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一是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研究制定国铁集团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制度,明确出资人与企业各自职责和管理程序,加强对重大事项、主要负责人考核等管理和监督。<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二是按照国务院要求,于2019年分别完成国铁集团、邮政集团公司制改制。<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三是积极推进党中央确定的深化烟草体制改革任务落实工作。会同农业农村部、黑龙江省政府加快推进北大荒集团公司制改制。<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四是建立符合文化企业特色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完成中央文化企业公司制改制和党建入章程工作。进一步健全中央文化企业议事规则、用人办法、考核评价机制和工资决定机制。</P>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加强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深化科技成果产权改革,促进科技成果向企业转化。<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二是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部署,分四类推进改革。教育部直属18所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试点已基本完成。农业农村部全面梳理所办企业,已制定集中统一监管试点方案。中科院将集中统一监管改革与科技体制改革统筹推进。财政部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已完成脱钩划入有关中央企业。<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三是深入开展企业清理整合,进一步优化企业资产结构,推动各类资源向主营业务集中。</P>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和企业财务管理不断加强。一是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根据新预算法制定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十三五”期间,不断提高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解决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厂办大集体改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处僵治困”,清理低效无效资产,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企业自主创新。<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二是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专业人员、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三是强化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工作。建立覆盖全部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工作体系,加强对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公开透明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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