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5)
(四)强化自身建设,解决能力素质不适应问题。</SPAN>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注重类案总结分析,建立认罪认罚案例库,为基层一线办案提供参考。将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促进提升社会治理功效。深化落实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记录报告的“三个规定”,坚决防止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权权交易,坚决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P>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列席会议的各位代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得到各级人大有力监督支持。两年来,5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听取检察机关实施情况专项报告。59位全国人大代表对落实这一制度提出意见建议,其中18位代表提出书面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对地方检察机关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当面听取意见建议。</P>
<SPAN style="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2pt">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国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常委会审议意见,勇于担当,迎难而上,更好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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