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犬流浪犬数量激增 犬患治理成为城市文明新考题(2)
“我们正在计划异地新建一个现代化标准化的犬留所,包括规范化犬舍、训练场、无公害处置区等。”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毛爱民介绍。
制度滞后亟待完善</STRONG>
《法治日报》记者在采访时深深感受到,随着城市宠物犬数量激增,养犬带来的各类社会问题日趋严重,很多深层次问题并未完全暴露,也未引起立法、执法部门和防疫部门的高度关注,更加凸显了对犬类管理的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已经“迫在眉睫”。
“立法要从严,这应该是一个大的方向,流浪犬毕竟存在着社会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潜在危险。”江苏法治建设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小冰认为,治理流浪犬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要符合常识和理性,犬类爱好者也应有自律意识,要对随意弃养行为进行一定规制,并不是“想养就养、不养就可随意弃养”,最后把所有问题“甩锅”给政府来埋单。
目前,江苏省级层面并未对养犬管理进行立法,而是由各省辖市基于实际情况通过地方立法解决管理难题。
如2008年施行的《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实行强制免疫和登记制度,未经免疫、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规定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每户限养一只犬,且管理区内禁止个人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还规定公安机关可以直接捕杀狂犬。
2007年实施的《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中,对重点管理区养犬应当遵守的规定进行了详细列举,如个人养犬每户限养一只,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携犬出户的,犬只应当挂犬牌、束犬链,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犬链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还要遵守交通法规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
但如此详细的立法规定,实际落地效果在各地并不理想。无序繁殖、无证饲养、各种扰民不文明行为依然没有手段和办法进行有效管理,违法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依然在不少地方“大行其道”、不受监管。
建立共识文明养犬</STRONG>
要根本上要治理好城市“犬患”,目前看来其关键点并不是有没有出台各类“限犬令”,或者一味迁就、放任各种违规行为,而是能否抓住实际可行的、利益衡平的“关键几招”,切实规制好犬类管理从繁殖、买卖、饲养、防疫等各方面,乃至对各类不文明、甚至犬类侵害事件责任等的详细要求,更大范围达成社会共识,形成文明养犬的更多自觉。
记者还注意到,早在2004年11月,基于治理行政乱收费等问题,江苏省政府把养犬管理费纳入了取消涉及行政许可收费项目之一。而放眼全国,目前不少省份依然保留着“养犬管理费”的收费名录,不少地方还严格进行了犬类管理的“年检”制度。显然,对养犬者“宽管”,会不会导致犬类管理的“散管”?有一定的制度修正探讨空间。
出台取消犬类管理费的初衷,是减轻群众负担。但随着养犬家庭越来越多,出现了城市环境卫生、狂犬病防疫、犬类伤人等更多难题,尤其是违法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贵族消费问题,应该实行更为严格的管理。“小区物业应该被赋予更多辅助管理职责。”刘小冰认为。
记者在南京律师群里发出有关流浪犬治理问题的探讨提示后,迅速引起了律师界热议。大家最集中的问题,就是宠物狗在小区内随意大小便问题,和流浪狗无序繁殖问题。“流浪狗在外群体化后野性很强,能形成狼群式的集体狩猎行为,因此极容易攻击老人和儿童。”律师谢实秋认为,应当学习国外成熟经验,定期进行捕捉并安置到救助站。
“应该通过宣传教育,让更多人认识到养宠物不是一时兴致或者跟随潮流,而是一种责任。”律师颜瑞认为,可以通过立法明确遗弃宠物将面临的责任。“严格执行养犬登记制度,每年进行审核,如有走失或者意外要进行备案,要加重遗弃宠物的处罚力度,加大对流浪动物的防疫、绝育和收容,鼓励居民领养。”律师王曦认为。
记者还了解到,无锡正积极推广智慧养犬管理系统,组织协调132家授权宠物医院进社区开展犬只信息登记、电子犬证申请及智能犬牌发放“一站式”驻点服务,目前累计新登记犬只29163条、审核签发犬牌12791只。同时,授权全市132家宠物诊疗机构作为免疫授权点,今年以来已免疫狂犬病犬只3.5万余条。
“流浪犬治理是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内容之一,应该彰显人文关怀和科学理念。”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登峰认为,扑杀有传染病或者对人攻击性强的流浪犬,执法者应该做好音视频同步取证工作,并限制在严格条件下对收容后的犬只进行分类处置。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江苏很多城市已经充分关注到了无锡市此次流浪犬治理背后暴露的各类治理难题,有些已经着手进行调研。<!--/enpcontent--><!--enpproperty 8366101</articleid><date>2020-11-26 10:08:43:0</date><author></author><title>犬患治理成为城市文明新考题</title><keyword></keyword></subtitle>无主犬流浪犬数量激增 犬患戳中城市管理“痛点”</introtitle><siteid>4</siteid><nodeid>100191</nodeid><nodename>要闻</nodename><nodesearchname>要闻</nodesearchname><picurl><picbig></picbig><picmiddle></picmiddle><picsmall></picsmall>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_article/content/2020-11/26/content_8366101.htm</url>http://m.legaldaily.com.cn/index_article/content/2020-11/26/content_8366101.htm</urlpad><liability></liability><sourcename>法治日报——法制网</sourcename><abstract></abstract><channel>1</channel>/enpprop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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