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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闭幕

  11月30日下午,第四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梅达顺出席闭幕式并致辞。

  周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会议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他指出,本次会议是在中新双方深化互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两国最高法院举办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司法高层会议。大家怀着增进友谊、促进合作、共谋发展的真诚愿望,努力克服疫情不利影响,通过互联网就共同关注的问题相互交流、相互启发,达成了广泛共识,进一步创新发展了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机制,将两国司法领域合作提升到更高水平,必将对地区乃至国际司法关系发展和各领域务实合作产生示范效应。

  周强表示,这是一次成果丰硕、增进友谊、继往开来的会议。双方深入交流,进一步加深了彼此之间的了解,为今后深化交流合作创造了新的方式、增添了新的内容、注入了新的活力。中方期待与新方积极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司法合作的新思路、新方式,共同推动圆桌会议机制实现新发展。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同新加坡最高法院一道,以两国建交30周年为契机,推动双边司法合作在后疫情时代迈上新台阶,积极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梅达顺表示,此次会议内容丰富,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双方就应对疫情挑战、统一法律适用、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等课题进行深入探讨,成效显著。期待中国和新加坡法院继续加强联系合作,分享彼此经验,深化交流互鉴,促进法律协调,推动两国法院在科技运用、国际商事审判等领域工作取得新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二级大法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新加坡最高法院高等法庭法官洪清福,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法官兼国际关系主管法官庄泓翔,新加坡最高法院高等法庭法官兼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主管法官罗赐安及新加坡律政部有关负责人出席闭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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