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全文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就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答记者问(2)

  三是运用检察智慧助力解决行政监管难题,体现监督与支持并重。如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针对行政机关“三定”方案与部门规章不一致的问题,推动在省级层面出台规范性文件,弥补行政机关的监管漏洞。如陕西省志丹县检察院协助行政机关对涉案企业开展说法释理工作,解疑释惑,推动涉案企业依法缴纳拖欠的水土保持补偿费。</P>

  四是发挥一体化优势,提高办案质效。相关检察机关在线索移送、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沟通协调、法庭应对等方面形成监督合力。如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办理的改变容积率案件,其线索由南京市检察院移送,对办案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南京市检察院加强对下指导,上下一体共同发挥检察职能,促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P>

  五是综合运用监督方式,力求最佳办案效果。将公益诉讼工作与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互配合,形成维护公共利益的“组合拳”,如浙江省新昌县院从刑事案件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将公益诉讼调查中发现的新证据移送刑检部门,打出“公益诉讼+刑事打击”的组合拳。如山东省商河县检察院在办理闲置土地公益诉讼案中,对于影响行政公益诉讼案结果的另案生效判决,启动民事检察监督,提出抗诉,确保行政公益诉讼诉求实现。</P>

  六是坚持跟进监督,体现敢啃硬骨的精神。如河北省枣强县检察院针对行政机关提出的不具有相应职责的回复意见,通过法理分析,准确认定行政机关应履行的职责,以提起诉讼方式增强监督的刚性。如广东省蕉岭县检察院对还款协议的执行情况及时跟进监督,辨明履职不能和不依法履职的区别,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P>

  记者:下一步,检察机关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将采取哪些措施持续发力? </P>

  胡卫列: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检察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P>

  二是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找准两个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拓宽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切实加强对国有财产损失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违法行为的监督。</P>

  三是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健全包括交办、督办、参办、提办、领办等办案制度,对“硬骨头”案件,上级院要加强对下指导,帮助排除干扰和阻力,确保办案工作顺利推进。</P>

  四是加强外部协作机制建设,尤其是加强与审计机关的沟通配合,共享信息与资源,联手维护公共利益。</P>

  五是加强两个领域疑难、热点问题的理论研究,回应实践需求,同时强化干警专业素质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办案实践技能和专业水平。</P></DIV></DIV></DIV>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