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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就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答记者问
202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在2020年这个特殊的年份,检察机关是如何服务大局的?“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数据发生了哪些变化?有什么突出特点?围绕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方面,检察机关有哪些作为,请给我们介绍一下。</SPAN>
申国君:</SPAN>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过去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比如,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最高检连续编发10批55个典型案例,及时指导各地统一办案标准,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依法办理审查逮捕案件8743人,审查起诉案件14445人;坚持从严处理原则,逮捕率、起诉率较总体刑事犯罪分别高出5个百分点、2.6个百分点;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涉疫刑事案件,全年审结12631人,审结率87.4%。
又比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国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一方面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全年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逮捕2746人,起诉7931人;另一方面,立足司法救助职能,充分发挥“司法为民”、“司法扶贫”的特色优势,大力推进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明确将贫困户作为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全国检察机关实现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全覆盖,全年办理司法救助近31709人,同比上升55.2%;发放救助金4.2亿元,同比上升61.3%。
再比如,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三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共批捕涉黑恶犯罪148936人、起诉230271人;坚持“打伞破网”,批捕黑恶势力“保护伞”1489人、起诉2987人,对司法领域的黑恶势力保护伞立案侦查557人;聚焦“打财断血”,2020年5月至11月,检察机关对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已经判决生效进入执行阶段的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的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共发现财产刑执行各环节履职不当情形2278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523件,已纠正1449件,纠正率为95.1%,监督推动执行金额3.8亿元。
还比如,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年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犯罪22985人,同比上升2.9%;在民事、行政检察方面,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387件,同比上升18.3%,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30件,同比上升30.2%。其他服务大局方面的数据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介绍了。
记者: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刑事办案数据有哪些变化,发展趋势如何?</SPAN>
申国君:</SPAN>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受疫情影响较大,较2019年同期有所下降。特别是上半年疫情最为吃紧的时候,办理刑事案件数量同比下降明显,随着下半年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案件数量较上半年明显上升。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99088人,同比下降29.2%,下半年受理641814人,较上半年上升79.6%;全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92153人,同比下降14.1%,下半年受理1132078人,较上半年上升48.9%。刑事案件数量虽总体同比下降,但刑事犯罪处于高位运行的态势并未改变。单从第四季度情况看,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审查起诉案件585941人,同比上升4.1%,全国32个地区中有19个地区同比上升,且部分地区升幅较大。比如,第四季度河北办理审查起诉案件29495人,同比上升26.4%;河南44137人,同比上升25.7%;江苏37028人,同比上升18.5%。
与总体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的态势相反,网络犯罪数量逆势上升,全年共起诉141870人,同比上升47.9%,占起诉总数的9%,同比增加3.7个百分点。这也充分说明,随着电信网络技术迅猛发展,网络空间与现实生活的距离在逐步缩小,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人们对电信网络的依赖程度进一步加深,相关犯罪数量也大量增加。
记者: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还承担着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职能,这方面有哪些数据跟我们分享?</SPAN>
申国君:</SPAN>保障刑事诉讼公平公正,让有罪者受到追究、让无辜者得到保护、让违法行为得以纠正,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过去一年里,随着检察派驻监督工作的不断推进,以及“侦查监督平台”全面部署上线运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理念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方面的数据发生着积极变化。一是紧盯有案不立、有罪未究,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1960件,同比上升34%;严防不当立案、越权管辖,督促撤案23988件,同比上升58.4%。二是对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侦查活动违法行为监督纠正46078件,同比上升7.3%。三是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903件,同比上升7.2%。四是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督纠正8174件,同比上升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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