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就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答记者问(3)
在全面履职的同时,突出整治民事虚假诉讼案件。虚假诉讼就是打假官司,往往是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的情形。虚假诉讼对民事公平原则损害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全年共监督虚假诉讼案件10090件,同比上升27.9%。其中,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1785件,同比上升0.6%,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5933件,同比上升29.3%,主要集中在借款合同纠纷方面;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1260件,同比上升44%;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1112件,同比上升71.1%。
记者:行政检察工作有什么新进展,给我们介绍一下。</SPAN>
申国君:</SPAN>张军检察长曾经提出,在整个诉讼监督工作中,行政诉讼监督是“弱项中的弱项”“短板中的短板”。无论是理念还是实践,包括重视、投入程度,相比其他检察业务都有明显差距。2018年底内设机构改革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监督方面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为抓手,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特别是近一年来,随着各地检察机关机构改革的落地,行政检察力量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逐步显现。一方面案件数量稳步提升,全年共受理行政裁判监督案件14618件,同比上升15%;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6872件,是2019年的2.1倍;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2516件,是2019年的2.1倍。另一方面,最高检于2019年10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聚焦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一竿子插到底解决行政争议问题。截至2020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已化解行政争议6304件。
记者: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这方面办案数据有什么突出变化?</SPAN>
申国君:</SPAN>公益诉讼从2015年7月开展试点,到2017年6月法律修改,再到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检察机关始终以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需求为导向,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积极拓展办案领域,持续跟进办案效果,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道路。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1260件,同比上升19.2%;开展诉前程序129971件,同比上升20.4%;提起诉讼8010件,同比上升67.6%。
从涉案领域上看,最高检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会议精神,并于2020年9月18日印发了《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对各级检察机关拓展办理新领域案件进行规范和引导,新领域办案数量上升明显。全年共立案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新领域案件26937件,是2019年的3.4倍。
记者: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社会的痛点之一,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有哪些突出特点,请给我们介绍一下。</SPAN>
申国君:</SPAN>全国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2020年,未成年犯罪数量变化趋势与普通刑事犯罪基本一致,呈下降趋势。全年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22902人,同比下降27.3%;起诉33223人,同比下降23.2%。未成年人犯罪的罪名比较集中,2020年起诉案件中,盗窃罪6809人,占20.5%;强奸罪4282人,占12.9%;聚众斗殴罪4078人,占12.3%;抢劫罪3926人,占11.8%;寻衅滋事罪3631人,占10.9%,5罪合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8.4%。
记者:“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是检察信访工作的一大亮点,请给我们介绍下这方面的情况。</SPAN>
申国君:</SPAN>检察机关建立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是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会议精神,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具体举措。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新收到的信访案均做到了7日内“应回尽回”“能回尽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为99.8%。
这项工作的逐步落实,也带来信访结构的变化尤其是重复信访数量的下降。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927334件,同比下降4.3%。在接收的信访案件中,重复信访253388件,同比下降13.8%,占信访总量的27.3%,同比减少3.1个百分点。
记者:我们知道,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能否给我们分享下这方面的情况?</SPAN>
申国君:</SPAN>检察建议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推动有关部门堵塞漏洞、整章建制、消除隐患,促进司法公正、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相比提出抗诉、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等诉讼监督方式,检察建议更容易让监督对象接受和认可,更符合检察机关“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继2018年10月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后,最高检又针对民事公告送达不规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窨井盖管理、民事虚假诉讼等问题先后制发了二号、三号、四号、五号检察建议,积极为社会综合治理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在最高检的带动引领下,各级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数量明显增多,全年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298255件,同比上升27.4%。其中,刑事类检察建议53864件,同比上升5.8%;民事类检察建议81961件,同比上升62.4%;行政类检察建议42800件,同比上升43.9%;公益诉讼类检察建议118499件,同比上升15%;其他检察建议113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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