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全文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就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司法解释答记者问(2)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支付标准,《解释》将此与造成严重后果的客观标准相结合,首先将支付标准划分为两档,即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在相关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50%以下(包括本数)酌定;具有后果特别严重等特定情形的可在50%以上酌定。同时,《解释》还将第九条规定的各因素,作为在档内衡量具体数额的因素,例如同样造成五级残疾的两案,可根据个案中受害人的精神受损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手段,加害人的过错程度、原因力比例等因素,综合判断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

以上两方面统筹考虑,兼顾了司法适用的统一与个案的差异和公平。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