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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答记者问(2)
  《条例》明确制作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在具有生产资质的企业中确定,这里“具有生产资质的企业”是指具有国徽国旗生产资质的企业。制作企业明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确定,主要考虑是方便各地实施有效监管、统筹生产配备,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P>
  问:中央组织部对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有什么具体部署?</STRONG></P>
  答:按照党中央印发《条例》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P>
  中央组织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指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把党徽党旗知识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党员教育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党徽党旗的深刻内涵和工作要求,自觉规范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中央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落实,适时开展专题调研,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三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在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中,全面规范党徽党旗制作、使用、管理,营造严肃庄重、隆重热烈的良好氛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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