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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超48小时死亡,不能认定工伤吗? 广西检察机关作出合法合情合理的监督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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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救超48小时死亡,不能认定工伤吗? </P>
  广西检察机关从天理国法人情出发,作出合法合情合理的监督决定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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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案卷。 罗永良摄 </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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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审查该案。 吴金洋摄 </FONT></P>
<P>  ◇丈夫在出差返回途中突发疾病,靠呼吸机维持呼吸和心跳抢救十多天仍未见好转…… </P>
<P>  ◇丈夫的去世到底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视同工伤”该如何应用到个案中? </P>
<P>  ◇让我们透过广西检察机关办理的这起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类行政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寻找答案。 </P>
<P>  出差在外的丈夫在办完差事返程途中,突发疾病,靠呼吸机维持呼吸和心跳,经过十多天的救治仍未见好转。妻子忍痛签下放弃治疗同意书后,丈夫在医生撤走呼吸机5分钟后便离开了这个世界。妻子认为丈夫的遭遇符合工伤认定情形,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收到的却是一纸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历经行政复议,法院一审、二审和再审,只有一审法院认为丈夫的去世符合工伤认定情形,于是妻子向检察机关求助。 </P>
<P>  突发重症 不幸离世 </P>
<P>  这起案件要从5年前说起。 </P>
<P>  2016年9月29日18时左右,出差在外的广西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干部梁某看了看时间,觉得还不算太晚,可以赶回200多公里外的家和单位。原来,他被单位安排到某市参会,会议结束后,他和同事都想赶回家,一来家人都盼望他们早点回去,二来单位也还有很多事要做,即使到家晚了些,但不耽误第二天的工作。于是,梁某和另外两位参会同事决定启程往回赶。 </P>
<P>  当天21时左右,车辆行驶至田林县潞城路段时,梁某突然晕倒并丧失意识,被立即送到潞城卫生院进行抢救。22时,梁某被转到田林县人民医院继续抢救,但情况依然危险。次日中午,梁某被转入某市人民医院抢救,但依旧深度昏迷,呼吸浅弱,要依靠呼吸机辅助呼吸。经检查发现,其脑干出血并脑室积血,侧脑室扩张,脑肿胀;肺部炎症;肝脏多发囊肿……住院后,梁某一直靠呼吸机维持生命。 </P>
<P>  每天上万元的抢救费让亲人们“吃不消”了,妻子颜某已经把能借的亲朋好友都借了个遍,欠下大量债务,长期这样下去,也不知道梁某是否能醒,什么时候醒,亲人们内心极其纠结。医生也认为梁某苏醒的几率极其渺茫。对此,亲朋好友们劝颜某理性、科学地面对病情,放弃生命最后阶段的无谓抢救。经过内心激烈斗争,颜某艰难地作出决定,在放弃治疗同意书上签字,随后医院撤走呼吸机。约5分钟后,医院宣布梁某死亡。 </P>
<P>  梁某走了,留下了妻子、两个年幼的小孩和年迈的老母亲。 </P>
<P>  工伤认定 一波三折 </P>
<P>  颜某处理完丈夫的后事后,仍处于悲痛之中,看着年迈的老人和两个小孩,没了家里的顶梁柱,她不知道如何继续维持这个家庭。但她深知活着的人需继续生活下去,于是收拾好心情,开始了当爹又当妈、当儿子又当媳妇的生活。突然有一天,颜某听说梁某是因为公务而死亡的,按照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后就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P>
<P>  颜某查找了相关法律法规,认为其丈夫梁某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于是,2016年11月10日,颜某向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让颜某意外的是,该局认为梁某突发疾病经抢救超过48小时死亡,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于2016年12月2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颜某不服,向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议,但得到的答复是维持不予工伤认定决定。 </P>
<P>  丈夫明明是在开会返程途中突发疾病,送医院抢救时已失去自主呼吸,怎么就不构成工伤呢?经过认真思考,颜某决定向法院起诉。2017年4月8日,颜某将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诉至法院。某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各方当事人对梁某因公外出返回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的事实无争议,存在争议的是48小时以后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的问题。 </P>
<P>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本案中梁某因公外出返回途中突发疾病,经抢救在48小时之后死亡是否应视同工伤?对此,某县法院认为,对于死亡的概念,我国并没有出台相关认定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本意在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死亡标准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作出对劳动者有利的解释。梁某于2016年9月29日22时被送到田林县人民医院时呼吸已为0,并诊断为脑干出血。从2016年9月29日突发疾病送到医院至10月9日死亡,由于一直缺乏自主呼吸,均靠呼吸机辅助呼吸来维持呼吸和心跳,是一种机械性的被动呼吸和心跳,是靠外力来延长生命体征。如果简单地以梁某经抢救在48小时之后死亡为由不认定其为工伤,有违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及公平原则,不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更能体现保险立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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