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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负责人就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3)
<P>  问:请问《意见》对减轻基层负担是如何规定的?</P>
<P>  答: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在中央办公厅统一部署下,各地持续推进减轻基层负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总结各地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实践经验,巩固和拓展为基层减负成果,《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强制度建设和日常约束,促进权责利和人财物对称向基层下沉,提出了一系列工作举措。在总体要求上,提出了“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负担”的工作原则。在准入机制上,要求“市、县级政府要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项”,“市、县级政府要规范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在考核制度上,专设“改进基层考核评价”一章,首次明确了“未经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各职能部门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乡镇(街道)、村(社区)承担”的制度,同时强调“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办法,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综合考核,严格控制考核总量和频次”;“统筹规范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清理规范工作台账、报表以及‘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出具证明事项、创建示范等项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P>
<P>  问:请问如何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P>
<P>  答: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下一步,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基层治理的组织领导,完善议事协调机制,压实政治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意见》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重要任务,结合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组织专题培训,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加强系统谋划。加快推进《意见》中明确的各项法律修订、规划编制、政策创制任务,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当前重点做好“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实施,确保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三是加强跟踪问效。加强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和基层治理工作成效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市、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以及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各地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具体举措,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实惠和好处。</P></DIV></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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