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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3)

  三是健全信用修复。为鼓励用人单位积极整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规定自改正拖欠工资违法行为之日起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满6个月,列入期限内未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并作出书面信用承诺的,可申请信用修复、提前移出失信惩戒名单,还明确了提前移出的程序。

  四是规范工作程序。为规范失信惩戒名单管理,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规定了告知和异议处理、列入决定文书和时限等要求,明确了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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