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全文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就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回答记者提问(3)

  问: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还将采取哪些举措?

  杨万明:个人信息保护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持之以恒抓好个人信息司法保护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将个人信息司法保护融入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当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涉及人格权保护特别是个人信息保护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民法典教育培训、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指导广大法官不断提高依法审理涉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件的司法能力和水平;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民法典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精神真正走进人民群众心里。

  二是全力配合做好《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工作。立足人民法院工作职责,不断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紧紧围绕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内容,积极向立法机关建言献策。《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后,人民法院将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确保《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新精神、新理念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落地落实落细。

  三是切实加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的统一法律适用工作。我们将紧紧围绕民法典规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调研力度,及时制定或完善其他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司法解释。充分发挥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优势,加大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发布力度,切实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开展个人信息司法保护专项调研,密切关注司法实践中个人信息保护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提炼规律性、经验性成果,确保法律规则的统一正确适用。

  四是持续加强对个人信息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国法院要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严惩不放松,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案件的审判工作,通过依法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及相关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个人信息安全和财产、人身权益,促进完善国家和社会治理。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