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西藏中小学校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游艺娱乐场所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玉璟
近日,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公安厅、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总队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此次公布实施的《西藏自治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计十五条,分别对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场所定义、审批程序、设立条件、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场所职责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中最具亮点的就是对设立游艺娱乐场所的禁止范围、距离限定、测算方式进行了量化。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200米范围内,医院、党政机关1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游艺娱乐场所。娱乐场所与学校、医院、机关距离的测量方法为:按照交通行走规则,测量场所所在建筑任何一个进出门与学校、医院、机关的任何一个进出门之间的行走距离。
《办法》还进一步明确游艺娱乐场所实行的行政许可制度。其中,市级文化主管部门按照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对游艺娱乐场所进行审批;公安部门负责游艺娱乐场所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游艺娱乐场所的注册登记;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游艺娱乐场所实施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据悉,自2020年6月以来,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市场管理处认真参考上位法,广泛征求和吸收各方意见,在充分考虑地方实际的基础上,及时对照国家重新修订的相关法律和自治区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经过不断修改完善,最终成稿。
《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全文如下: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2em">西藏自治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暂行办法</STRONG>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加强我区游艺娱乐场所监督管理,规范游艺娱乐场所经营秩序,保障游艺娱乐场所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游戏游艺场所监管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文市发〔2015〕1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所有电子游戏机、游艺机经营场所的设立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游艺娱乐场所,是指为公众提供运用电子技术制造,通过电子荧屏显示声音图像的设施设备,由游戏者操作摇杆、键盘或者按钮以及运用机械原理或者机械原理结合电子技术制造,具有模拟形体动作功能的设施设备,由游戏者操作形象物体而进行娱乐活动的盈利性场所。
第四条 游艺娱乐场所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市级文化主管部门按照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对游艺娱乐场所进行审批;公安部门负责游艺娱乐场所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游艺娱乐场所的注册登记;消防救援部门负责游艺娱乐场所实施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第五条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工作按照全面统筹、统一规划、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
(一)申请设立游艺娱乐场所,申请单位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消防、生态环境等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文件或备案证明,同时向市级文化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领取娱乐经营许可证后15日内向当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备案。
文化主管部门应在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协同监管平台推送至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
(二)在游艺娱乐场所设立上,应根据市场发展实际循序渐进、合理布局,既要满足当地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需求,又要防止一哄而上、盲目发展。
第六条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必须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达到以下条件:
(一)游艺娱乐场所使用的游戏设施设备必须是依法生产的,经产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查通过的机型机种;所有使用设备须张贴游戏游艺设备电子标识。
(二)游戏、游艺应严格实行分区经营,实行有效隔断,并悬挂明显的区域标志,电子游戏区域和电子游戏专营场所应当悬挂未成年人限制进入警示标志,并设专人专岗加强管理;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必须在同一楼层,不得设置包厢、包间。
(三)居民区内以及含有住宅、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与化学品毗连的区域,中小学校、幼儿园200米范围内,医院、党政机关1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游艺娱乐场所(娱乐场所与学校、医院、机关距离的测量方法为:按照交通行走规则进行测量,场所所在建筑任何一个进出门与学校、医院、机关任何一个进出门之间的行走距离)。
(四)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300m2(使用面积是指同一平面、完整一间、设置游艺机机种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包括吧台、卫生间等其他面积)。
(五)申请开办游艺娱乐场所的人员,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游艺娱乐场所不得容纳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人员在场所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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