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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产遗赠居委会 失联子女“冒出”争继承(2)
<P>  判决遗产归居委会所有
<P>  居委会起诉到法院后,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处理意见》从标题和形式上看虽然未注明为“遗赠扶养协议”,但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看,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明确,应认定本质上是一份遗赠扶养协议,且该协议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应为有效。居委会在签订《处理意见》后的16年里对独居的曹大爷日常生活进行了扶助、妥善安排了住处并有专人看护、为其垫付了医疗费用、在其年迈时送其至养老院且支付费用、在其去世后承担了丧葬费用,以上种种都表明,居委会已经尽到了扶养的义务,保障了曹大爷的生养死葬。这种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世界的关爱,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法律无法还原居委会对曹大爷照顾的具体情形,但曹大爷活到94岁高龄才去世本身也说明了一切。由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因此居委会有权按照协议约定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由此,法院判决,《处理意见》有效,曹大爷留下的房屋、现金、股权、存款本息归居委会所有。
<P>  ■裁判解析
<P>  遗赠扶养协议的优先效力
<P>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由此可见,在遗产继承的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
<P>  本案中,老人与居委会签订的《处理意见》从内容上看符合遗赠扶养的立法本意,四个子女未对其真实性提出异议,又有老人及其弟、妹签字确认,可以认定本质上是一份真实、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在适用顺序上优先于四个子女的法定继承。
<P>  为老年人安享晚年提供更多选择
<P>  遗赠扶养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旨在以一定利益鼓励人们对需要扶养的老年人进行照顾,是财产行为与道德行为结合的社会互助行为。扶养人签订协议的主要目的不是获得财产利益,而是扶养帮助被扶养人,即保障被扶养人的生养死葬,这其中的义务不仅包括物质的供给,还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而且还需要扶养人有始有终、长期持续的履行扶养义务。
<P>  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民法典在继承法的基础上将遗赠扶养人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规定从法律层面保障了老年人的社会扶养问题,既缓解了社会养老的压力,弥补了社会救济的不足,也满足了老年人养老形式的多样化需求,提高了晚年生活质量。
<P>  生活扶助和精神慰藉无法用金钱衡量
<P>  本案中,老人去世后,他的子女们对居委会是否确实尽到了扶养义务提出了质疑,认为仅是给予“五保户”待遇、逢年过节探望送礼,做的并不“到位”,也与老人留下的几百万遗产不对等,严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然而,遗赠扶养协议有别于商事合同,反映的是生活中的互帮互助,虽然有偿、双务,但难以衡量是否等价。从协议中可以看出,在居委会和老人遗赠扶养关系建立之前,居委会就对老人关爱有加。他们也许只是看老人年事已高、无人照料,给予了老人一些帮助,但是老人却将这些点滴温暖记在了心中,在自己70多岁身体孱弱、需要人看顾时,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自己的儿女、兄弟姐妹,而是居委会。之后的16年时间,老人也从来没有提出对居委会的照顾扶养有何不满而想要撤销协议,最终老人以94岁的高龄去世,以上种种都可以表明,居委会对老人进行了有始有终的长期照料,这种生活上的扶助与精神上的陪伴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几十年未见的子女也不应该仅凭一些臆测来否定居委会多年的付出。
<P>  ■专家点评
<P>  判决对保障“老有所养”有示范意义</STRONG>
<P>  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 刘玉照
<P>  随着深度老龄化的到来,空巢老人、孤寡老人的养老困境愈来愈频繁地呈现在我们面前,亟待我们去破解难题。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滞后的现实背景下,除了用“五保”制度兜底“吃穿医住葬”之外,如何更好地养老,如何在保障老年人群体基本生活所需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到精神赡养层面,让老年人身体安康、享有尊严、乐活长寿,是当下值得探究的社会课题。本案为多元化解决社会养老问题、缓解养老压力带来了新思路,倡导了互惠互助的文明风尚,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P>  本案中的曹大爷在妻儿“失联”、自己日渐衰老的情况下,主动选择与居委会沟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既是对居委会过往常年照料的认可,也是对居委会未来继续扶养自己的期待。而居委会没有辜负老人的期许,给予了16年如一日的悉心照料,让老人九旬高龄寿终正寝,既承担了社会责任又彰显了人性关怀,做到了双赢。
<P>  从现实层面看,当前人口结构“老龄化”叠加“少子化”,势必对老有所养、老有安养造成冲击。未来养老局面如何,谁为养老出钱,谁为养老出力?该案对遗赠扶养协议的确认,并最终判决百万遗产全部归居委会所有,不仅实现了个案上的公平正义,更是倡导了全社会积极助力养老、实质养老。从家庭单元来讲,让子辈知道父辈对养老方式有自主选择权,促进子女尽心赡养,弘扬尊老爱老养老的社会风尚;从社会层面来讲,这个案例给一些集体组织、公益机构、养老机构等注入一剂强心针,鼓励他们对需要扶养的老年人进行照顾、陪伴,也有利于多元化社会养老体系的构建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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