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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院审结辽宁首例侵害英烈名誉公益诉讼案(2)
<P>  二、坚决维护英雄烈士人格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P>
<P>  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动力。以司法权保护英雄烈士,体现了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的决心。本案的审理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在审判中,通过邀请学生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报道,将庭审活动变成一次鲜活的法治公开课,突出宣传教育效果,强化鲜明价值导向,引导全社会共同营造崇尚、维护、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的正确舆论氛围。</P>
<P>  三、坚决打击贬损、诋毁英雄烈士的违法行为</P>
<P>  言论自由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为前提,任何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及其他自由时,都负有不得超越法律红线的义务。针对网民在网络媒体、社交平台任意发表言论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应当坚决予以打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沈阳中院在审理后对本案进行当庭宣判,被告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当庭向英雄和烈士家属致歉,庭后主动履行判决内容,在省级报纸上发布道歉信,及时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本案裁判通过释法说理引起社会公众警醒,有效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对潜在的侵权人产生震慑与警示效果。</P>
<P>  ■各方声音</P>
<P>  全国人大代表 米忠义</P>
<P>  通过观摩旁听庭审,我深切感受到司法的庄严,不仅自身法治素养有了提升,也增进了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审判工作非常规范,庭审程序公正合法,确保了司法公正,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通过本案的审理,能够促进全社会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有助于树立尊敬英雄、捍卫英烈的社会风气,弘扬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同时也告诫社会,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以任何形式对英雄烈士的诋毁和贬损都将受到法律制裁。英烈精神是民族的精神财富,沈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起到了很好的法治宣传效果,做到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对全社会都有重要的教育意义。希望法院能一如既往地公开公正开展庭审工作,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P>
<P>  沈阳同泽中学教师 李罡</P>
<P>  弘扬英烈精神是爱国主义教育的核心内容,爱国主义也是我们学校教育的核心内容。我们教育的任务是立德树人,立德的核心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层面的第一个要求就是爱国。通过旁听庭审,让学生们认识到爱国具体表现在一言一行,无论在微信群还是公共场所,都应该缅怀、尊重英雄烈士,并向他们学习,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P>
<P>  沈阳同泽中学学生 王泓月</P>
<P>  旁听这次公益诉讼,让我知道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英雄和烈士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精神的体现,任何人都不得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这是道德与良知的底线,同样也是法治的底线。现在互联网具有传播速度快、社会影响大的特点,一定要知道,网络上的言论自由并非毫无边界。我们要用英雄的精神不断激励自己,刻苦学习知识,坚定理想信念,磨炼坚强意志,锻炼强健体魄,成为国家栋梁。</P>
<P>  ■专家点评</P>
<P>  依法捍卫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P>
<P>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 杨松</P>
<P>  一、法院对侵犯英烈名誉、荣誉行为的审判,体现了法律对社会的指引和教育作用</P>
<P>  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英烈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法律通过规范权利和义务实现指引作用,我国通过立法形式明确尊重爱戴英雄烈士是全社会应遵守的规则,不容许任何人通过任何途径、以任何形式诋毁和侮辱英烈的人格利益。本案中曾某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通过对曾某的处罚,向社会宣示我国保护英烈、坚决捍卫英烈人格利益的立法初衷。英烈精神也是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案的审理与裁判结果会对全社会起到良性引导与警示作用。</P>
<P>  二、法院对侵犯英烈名誉、荣誉行为的审判,体现了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建设方针</P>
<P>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方针,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沈阳中院依法对曾某侵犯英烈人格利益行为的审判,体现了我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方针政策。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就曾某的侵权行为向沈阳中院提起英雄烈士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在审判过程中充分保护了被告曾某合法的诉讼权利,确保审判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曾某因其侵权行为依法受到法律制裁,也体现严格执法的要求。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也并非一纸空文,法律权威不容任何人置疑。这既是依法治国的要求,也是法律自身的要求。</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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