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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出新规:购房定金首付款先监管保护后网签(2)
  高风险项目可封闭管理</STRONG></P>
  为优先保障工程建设,多年来,在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存入专用账户后,监管银行还要对重点监管额度部分实行重点监管。此次也对重点监管额度作出调整。</P>
  征求意见稿规定,项目重点监管额度由各区根据项目综合建设费用、交付使用条件、开发企业信用水平和经营状况等综合确定,每平方米不得低于5000元。“不再全市一个标准,既便于各区根据项目情况综合确定重点监管额度,也让属地政府在指导、监督预售资金监管时具备更高自主性。”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P>
  在预售资金支取方面,增加了对重大风险项目的应急处置办法,当预售项目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时,区住建部门应全面接管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建立政府监管账户,实施封闭管理保障账户资金安全,优先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P>
  据了解,对于高风险项目的认定,首先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后续资金不能覆盖工程款、工程进度已晚于施工合同约定、项目所属上级集团经营状况出现问题。同时,经区住建部门综合评估后,项目自身或上级集团已无法给予有效的资金支持,工程进度将严重滞后甚至停工,从而无法按约定日期交付给购房人的,将被认定为高风险项目。</P>
  资金要管好,但不是管死。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征求意见稿也增加了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开发企业可按单一楼栋或多楼栋分别申请用款,并将放款时限由过去的五个工作日缩短至两个工作日。同时,若开发企业出具的现金保函额度和有效期可覆盖开发项目的重点监管额度和建设周期,可不进行预售资金监管。(记者 赵莹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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