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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顽瘴痼疾如何标本兼治 山西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突出建章立制调查(2)
  截至目前,山西全省共排查出涉民企刑事案件“挂案”132件,已清理122件,清理率为92.4%。
  “‘挂案’会让民营企业长期处于诉累之中,银行贷款、担保等都会受到制约,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张巨新告诉记者,特别是当民营企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时,长期“挂案”极易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
  对于“挂案”形成的原因,张巨新分析,首先是部分地方依然存在就案办案的陈旧思维理念,对相关刑事司法政策理解不深不细不实,平等包容审慎对待涉案民营企业的新思想新理念还未完全形成。
  其次,位列前三的罪名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合同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大多存在罪与非罪界限不明、民事纠纷与刑事案件把握不准、民间借贷与恶意诈骗区分不清等问题,办案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张巨新坦言,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不充分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比如,不严格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了解不主动、不及时,介入力度不够,后续跟踪乏力,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力度不够,针对立而不侦、压案不查,甚至插手经济纠纷等情形监督手段单一,不敢、不会、不愿、不善监督等。
  在开展涉民企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和集中攻坚的同时,山西省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出台了《预防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工作办法》,以制度的形式预防新的“挂案”产生。
  为统一司法认识,该工作办法明确,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每半年召开一次业务会谈会商,市、县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每季度召开一次业务会商研判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协商解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日常工作中遇到涉民营企业犯罪突发重大问题要立即召开联席会议。
  “该工作办法加强了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指导监督:公安机关在侦办重大、疑难、复杂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案件时,可邀请检察机关介入侦查,检察机关应当及时派员介入;经检察长批准,检察机关可以视情介入公安机关的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案件。”张巨新说。
  为进一步贯彻“审慎、谦抑、善意”的司法理念,减少“挂案”的产生,山西省检察机关还配套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指导意见》《刑事案件存疑不起诉工作办法》《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的若干意见》等制度。
  无差别快抢救 根治“慢半拍”</FONT></STRONG>

  2021年8月13日凌晨2时许,太原市马练营路,一辆货车与骑自行车的任师傅发生碰撞。任师傅多处骨折、肺部被扎破。公安交警第一时间勘查现场、联系医疗急救,并启动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救治绿色通道。
  由于任师傅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直到凌晨5时,民警才联系到家属。任师傅的女儿赶到医院,得知父亲已经在手术,松了口气,但想到短时间内要凑齐10多万元医药费,又犯了难。公安交警及时帮她联系到救助基金服务专员。8月18日,任师傅自接受医院救治起前5日的抢救费用共计10多万元垫付到账。
  这得益于《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出台实施。该办法创新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模式,将道交基金由政府直接管理改为“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机构运营、全省集中管理、统一政策运作”的管理体制,简化了审批手续,提升了工作效率。
  根据该办法,山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全力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改革,联合省财政厅等4部门,搭建了交通事故重伤员急救“预担保、快抢救、预付费”协作模式,在全省推广创建“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医院”,并配套出台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
  “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目前全国只有山西有。只要是在山西省辖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的重伤员,不管户籍是本省还是外省,抢救费用全部采用道交基金‘预担保’、医疗机构‘快抢救’、基金管理人‘后付费’的协作模式。”山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事故处处长褚万里说,目前,山西省已经有151家医疗机构被授予“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医院”。
  褚万里告诉记者,这一协作模式,将以往道路交通事故伤者追时间“跑报销”,改为重伤员在接受紧急救治5日后“等交账单”,从根本上解决了交通事故重伤员抢救“肠梗阻”、急救费用使用“慢半拍”的问题,让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真正成了“救命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丧葬费用后,基金管理人依法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而依法追偿也是保障基金良性运转的关键。为此,山西省道交基金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大了对追偿的考核力度,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协助基金管理人进行追偿,确保了道交基金“预担保”、医疗机构“快抢救”、基金管理人“后付费”这一协作模式的持久力和生命力。
  截至目前,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已累计救助7727户因交通事故临时受困家庭,垫付资金达2.09亿元。2021年1月至10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347人、下降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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