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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就 《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答记者问(3)
办公室重点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作用,具体包括: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协作配合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沟通衔接、案件会商等;督促协调双方监督、反馈等意见建议的进展落实;为案件疑难复杂问题或相关刑事政策提供咨询指导等。办公室作为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联合建立的平台机制,将能够有效加强双方在监督、办案中的衔接配合,有效加强沟通、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在提升案件质量、提高监督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
问题七:《意见》已经出台,最高检和公安部下一步准备如何抓好落实?</SPAN>
答:</SPAN>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行动自觉,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一是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全过程,各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监督协作机制和办公室建设情况,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二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共建共享理念,求真务实、互相理解、互相支持,通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开展重点问题联合调研、加强沟通协调等方式,统一认识、形成合力。三是加强指导推进。最高检和公安部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意见》的培训指导和督导落实,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要结合本地情况,抓好全省工作的谋划部署和督促落实,协调、指导下级单位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市县两级单位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机构设立,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相关制度机制,细化办公室工作流程、规范,以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充分有效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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