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负责人就《企业合规典型案例(第二批)》答记者问(2)
问:这批企业合规典型案例中有两个案例涉及异地适用第三方机制,请您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SPAN>
答:</SPAN>在上海J公司、朱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中,针对涉案企业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犯罪地分离的情况,上海、浙江检察机关依托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平台,通过个案办理探索建立企业合规异地协作工作机制,确立了“委托方发起”“受托方协助”“第三方执行”的合规考察异地协作模式。在山东沂南县Y公司、姚某明等人串通投标案中,沂水县检察院结合涉案企业所在地为沂南县、犯罪地为沂水县的实际,多次与两地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及沂南县检察院沟通交流,共同签订企业合规异地协作协议,并由沂南、沂水两地第三方机制管委会从专业人员名录库中抽取律师、市场监管、工商联人员5人组建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合规建设开展监督评估。两个案例在合力破解异地社会调查、监督考察、行刑衔接等难题方面作出积极探索,降低了司法办案成本,提升了办案质效,为推动区域行业现代化治理提供了实践样本。
根据试点实践对第三方监督评估异地协作的迫切需要,最高检在《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作出规定,明确涉案企业、人员的居住地与案件办理地不一致的,案件办理地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可以委托涉案企业、人员居住地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选任组成第三方组织并开展监督评估,或者可以通过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成员单位及其所属或者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机构的异地协作机制,协助开展监督评估。
问:请您解释一下案例中提到的“巡回检查小组”“飞行监管”的具体含义是什么。</SPAN>
答:</SPAN>为确保企业合规建设和第三方组织公正规范履职,切实防止和避免诸如“虚假整改”“合规腐败”等问题,《指导意见》第九条对巡回检查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在山东沂南县Y公司、姚某明等人串通投标案中,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选取6名熟悉企业经营和法律知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组成巡回检查小组,探索建立“飞行监管”机制。巡回检查小组和办案检察官通过不预先告知的方式,深入到两个企业进行实地座谈,现场抽查涉案企业近期中标的招标项目,对第三方组织履职情况以及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进行“飞行监管”。
根据《指导意见》精神,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可以牵头组建巡回检查小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退休法官、检察官以及会计、审计、法律、合规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巡回检查小组成员开展巡回检查,对第三方组织及其组成人员的履职情况开展不预先告知的现场抽查和跟踪监督,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及其联席会议,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问:海南作为非试点省份这次也有案例入选第二批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出于何种考虑?</SPAN>
答:</SPAN>第二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开展以来,不少非试点省份以及试点省份的非试点地区也积极要求开展试点。今年8月,最高检党组经过慎重研究,明确非试点地区也可以在法律框架内探索推进企业合规改革。一些非试点省份不等不靠,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自身实际在法律框架内不同程度开展企业合规工作,目前已有部分案件适用了企业合规考察机制。其中,吉林已办理合规案件34件,安徽、四川、广西、河北、江西、海南等地也有一定数量的合规案件。本批案例中,海南文昌市S公司、翁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就是非试点地区入选的企业合规典型案例。
该案中,文昌市检察院首先全面梳理排查2020年以来受理的涉企刑事案件,严把企业合规案件的条件和范围,确定该案开展企业合规。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发现、研判企业管理制度上的漏洞,向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有针对性地指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要求,督促涉案企业履行合规承诺。作为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商请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工商联等单位的业务骨干以及人大代表、律师代表组成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验收,评估方式包括召开座谈会、查阅公司资料和台账、对经营场所检查走访等。各方面专业人员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职责范围出具评估验收报告,督促涉案企业履行合规承诺,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同时,检察机关还派员不定期走访涉案企业及相关单位,持续对合规整改进行跟踪检查并提出意见建议。整改完成后,及时组织公开听证。目前,涉案企业在合规整改完成后,已妥善解决生产原料来源问题,经营状况良好。综上,我们认为,该案例合规程序完备,合规工作扎实,合规效果明显,值得广大非试点地区学习借鉴。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非试点地区企业合规办案工作的引导,及时掌握情况,确保规范有序。
问:这批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公布后,最高检还有哪些后续措施?</SPAN>
答:</SPAN>下一步,最高检将根据企业合规改革形势发展需要,加强办案指导,严格备案审查,指导各地加大办案力度,扩展案件类型,提升办案质效,积极培育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同时,我们将针对试点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整理发布多种类型的企业合规典型案例,持续为各地开展企业合规提供办案指导。除了常态化发布企业合规典型案例之外,我们还计划明年发布一批企业合规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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