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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负责人就《企业合规典型案例(第二批)》答记者问(3)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检察机关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任何时候都要严格依法,绝不能搞“法外开恩”。要准确理解企业合规制度的原则精神,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企业违法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于涉案企业不能按照合规承诺落实到位,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威慑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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