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答记者问(2)
随着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深入开展,法治副校长越来越凸显“实职化”,不仅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还参与校园安全建设,协助学校开展安全管理和依法治理,加强未成年学生保护。为此,《工作规定》结合法治副校长工作实践,进一步扩展了法治副校长的履职范围。在第七条明确了法治副校长除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外,还应当指导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会同学校、相关部门,联合司法社工等对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以及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学生实施精准帮教、家庭教育指导,协助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参与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等。比如,发现校园周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以通过公益诉讼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加强管理,防止危害学生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4.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有哪些具体方式?</SPAN>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负责人:</SPAN>2020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积极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创新法治教育方式。如加强网课建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开设“守护娜荷芽•远程法治课堂”,与教体局专网互连互通,一次讲座可全覆盖6万余名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停课不停学”,形成了线上线下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态势。
但是,随着法治副校长履职范围的不断拓展,各地也反映法治副校长履职方式亟需进一步明确。《工作规定》列举了法治副校长的履职方式,包括参与制定学校相关制度、开展法治教育、法治体验、法治学习、建设法治社团、提供法律咨询,举办法治培训等。同时,《工作规定》还提出可以结合学校工作安排、检察机关案件办理情况,在开学季、毕业季、“六一”儿童节、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工作,使法治副校长履职方式不断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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