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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起“情感挽回大师”诈骗案宣判(2)
<P>  该系列诈骗案中的被告人肖某、王某等人通过成立心理咨询公司,招募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与能力的员工,将他们包装成情感专家,以公司培训或以老带新的方式传授“话术”,通过网络发布广告吸引被害人,先由员工以“分析师”的名义谎称公司具有专业团队和业务能力能够帮助被害人解决情感问题,许诺服务期限内可高概率挽回被害人的情感,在获取被害人信任后以服务费的名义收取费用。后再将被害人诱导至服务部,由员工以“咨询师”名义进行在线聊天,“咨询师”以提高挽回率等为由,推出公司未实际开展亦无能力开展的相关业务,如通过第三方技术对客户需要挽回对象的微信等交友软件进行技术植入,了解挽回对象的相关动态;通过虚拟人物与挽回对象的现男友或现女友联系,实现被害人欲挽回对象与第三人分手;或以各种理由要求被害人延长服务期限,诱导被害人继续签约付款。其中,被告人王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骗取300余名被害人钱款共计200余万元;被告人肖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170余万元。</P></DIV></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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