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
>>
法治动态
>>全文
最高法民三庭负责人就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答记者问(2)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法律修订后的新增条款。考虑到互联网行业技术和商业模式更新发展快的特点,《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未进一步列举新的行为方式,而是严格把握立法精神和竞争政策,及时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对法律适用条件作出适当细化,为司法裁判提供必要规则指引,同时为市场的自我调节和技术创新留出空间。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法律图书馆
>>
法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