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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就2022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答记者问(2)
  (一)推动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打造更优营商环境。</STRONG>4月初,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截至2022年3月底,涉案企业合规第二期10个改革试点省份共办理涉企业合规案件766件,其中适用第三方机制案件503件;部分非试点省份检察机关主动根据本地情况在试点文件框架内探索推进相关工作,办理合规案件223件,其中适用第三方机制案件98件,案件类型不断丰富、拓展。同时,强化审查把关,切防虚假整改和纸面合规,对涉案企业有效落实整改承诺的,依法从宽处理;对违背承诺、整改无效的,依法追诉,形成威慑和警示。
  积极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政策。一方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单位犯罪不起诉278件,不起诉率同比增加9.5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依法惩治涉民营企业侵财等职务犯罪,起诉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等犯罪近2000人。同时,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意见1000余次。继续推进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工作,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对248件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裁判提出监督意见,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二)惩防经济金融类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STRONG>严厉打击证券领域犯罪,维护资本市场安全,起诉证券类犯罪人数同比上升1.1倍;聚焦文化娱乐、外贸出口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依法惩处涉税类犯罪,起诉1842人;从严惩治养老、网络借贷等领域非法集资犯罪,起诉3808人;推动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起诉涉及私募投资基金案件197人,同比上升1.1倍。进一步加大洗钱犯罪追诉力度,起诉洗钱罪276人,同比上升1.4倍;办理上游犯罪时同步审查洗钱犯罪线索,洗钱犯罪在上游犯罪中的占比0.9%,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
  (三)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保障创新发展。</STRONG>依法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互联网侵权假冒行为及涉新业态新领域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至3月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704人;北京、河北、江苏等检察机关办理了侵犯涉冬奥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加强知识产权的综合司法保护,打破刑事、民事、行政壁垒,对知识产权案件“一案三查”,形成工作合力。共受理涉知识产权的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7件,同比上升14%。
  (四)监督与治理并重,抓源治本。</STRONG>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785件,有力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积极拓展治理渠道,注重在监督办案中发现深层次矛盾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法治宣传、以案释法等方式,提升经济活动参与者法律意识,助力经济领域法治环境建设。
  记者:</STRONG>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社会各界对依法战“疫”高度关注。涉疫犯罪有什么新变化?检察机关的办案方式有什么特点?
  案管办负责人:</STRONG>2022年一季度,新冠疫情在全国多地散发,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在依法惩治涉疫犯罪的同时,注重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为疫情防控贡献检察力量,以及时、有力、有效的检察工作维护防疫秩序。
  (一)部分犯罪类型变化突出,地区差异显著。</STRONG>全国检察机关1至3月共受理审查起诉涉疫犯罪966人,经审查后起诉562人。随着疫情形势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防疫措施的配合,与疫情初发阶段(2020年)相比,犯罪类型发生变化。如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在2020年起诉的涉疫犯罪中占比达到31.2%,今年一季度仅为4.8%。而为躲避境外疫情偷越国(边)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类犯罪、走私来自疫区国家的冷冻肉制品等走私类犯罪数量上升较大,占比从0.2%上升至33.8%。诈骗类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类犯罪以及涉野生动物类犯罪持续保持高位。
  从地区看,起诉人数较多的地区有广东155人、云南76人、浙江42人、河南37人、辽宁36人,五地占起诉总人数的61.6%,湖南、青海、海南等地案发量较小。从罪名分布看,部分罪名较为集中,如走私类犯罪九成集中在广东省,妨害国边境管理罪集中在云南、福建、广西等地,三地合占84%。
  (二)宽严相济,依法惩处涉疫犯罪。</STRONG>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涉疫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办理。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批捕306人,逮捕率70.3%;起诉562人,起诉率7.3%;较整体刑事犯罪分别高8.4个、12.8个百分点。其中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逮捕14人、起诉38人,同比分别上升3.7倍、1.1倍。如江苏扬州检察机关对严重违反防控规定造成疫情广泛传播的毛某某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批准逮捕。同时对情节轻微的当宽则宽,在审结的涉疫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43人,相对不起诉率同比增加7.3个百分点。
  (三)发挥审前主导作用,助推社会综合治理。</STRONG>检察机关在办理涉疫犯罪过程中,积极发挥审前主导作用,提前介入侦查206件,占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受理案件数的23.5%;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265人,占逮捕人数的86.6%,较整体刑事犯罪分别高15.3个、9.5个百分点。依法战“疫”,严格把握证据标准,做到“不放过不凑数”,审查起诉案件中,在受理时涉疫审结时未认定涉疫的有190件,占受理涉疫案件的34.6%;受理时未认定涉疫审结时认定涉疫的有149件,占审结数的36.5%;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3件。如河南省固始县检察院办理的张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监督撤案一案,在查明张某销售的“三无”口罩并非医用口罩,且销售金额未达到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定罪数额后,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并建议对张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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