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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答记者问(2)
  问:《办法》如何坚持档案工作的人民立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利用档案的需求?</STRONG></P>
  答:《办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重点围绕便利公众利用开放档案,在拓展档案利用渠道、简化档案利用手续、改善档案利用服务条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还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利用未开放档案作出规定。《办法》提出,国家档案馆要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完善反馈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对不按照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利用档案的,档案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整改,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这些规定有助于及时发现档案馆在档案开放工作中的不足,为公众合法利用档案提供保障。</P>
  随着《办法》的贯彻实施,各级国家档案馆将会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做好档案开放工作,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利用档案需求。以三个中央级国家档案馆为例,中央档案馆将把定期向社会集中开放档案作为机制坚持下去;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在今年“6·9”国际档案日向社会新开放馆藏清代邮传部等33个全宗档案,这是近年来开放全宗范围最大的一次,目前其官方网站可查阅档案目录总数量已达到410余万条,馆内信息化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档案468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近年来对外提供利用档案已达106个全宗,包括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国民政府等档案33万余卷。</P>
  问:如何抓好《办法》贯彻实施?</STRONG></P>
  答:为确保《办法》落到实处,国家档案局将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和培训,抓紧制定出台档案解密和开放审核具体规定,并指导督促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内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协同机制,各级国家档案馆按照《办法》规定制定本馆档案开放工作的具体操作规定,为社会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档案开放成果,推动档案开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新成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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