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负责同志就《“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答记者问(3)
七、城镇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过程,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方面有哪些任务举措? </STRONG>
我国即使基本实现城镇化,仍将有4亿左右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必须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为突破口,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一是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二是开拓乡村建设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各级财政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城乡融合发展,逐步提高地方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三是引导城市人才入乡发展。推进城市教文卫体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依法享有相关权益。四是推进城乡一体规划设计。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五是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推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促进向村覆盖、往户延伸。六是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发展县域经济,构建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为补充的多元化乡村经济。七是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创业。</DIV></DIV></DIV><!-- 数字分页导航 be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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