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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就《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与典型案例答记者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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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三、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绝大部分没有参加法院审判的经历,也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请您介绍一下,如何发挥好人民陪审员参审履职作用?</STRONG>
<P>  叶健:当前,人民陪审员主要通过在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就是要发挥通民意、知民情、汇民智优势,但同时我们也充分考虑到人民陪审员“非法律专业人士”的特点,重点从以下方面发力,帮助人民陪审员增强履职能力,确保人民陪审员切实发挥参审作用。一是加强法官指引。</STRONG>这是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人民陪审员法明确规定,审判长应当履行与案件审判相关的指引、提示义务,但不得妨碍人民陪审员对案件的独立判断。建立健全法官指引机制,是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人民陪审员作用能否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关乎司法领域人民民主的实现。可以说,审判长积极、恰当地履行对人民陪审员的指引、提示义务,是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重要体现。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法官指引机制研究,2019年将“人民陪审员制度下的法官指引机制研究”列入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推动理论应用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推动成果转化。各地法院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及配套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引导法官认真履行与案件审判相关的指引、提示义务,为人民陪审员了解案件事实问题争议焦点、有效进行庭审发问和合议庭评议提供帮助。二是加强学习培训。</STRONG>各地法院不断规范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形式,将理论学习与实践教学、岗前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为人民陪审员制作教育培训短片,组织观摩庭审,开设模拟法庭,提供自选课程,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重大疑难案例研讨活动,激发人民陪审员的学习积极性;不断优化课程设置,既注重法律基础知识培训,又围绕人民陪审员自身特点开展特色培训,有的法院连续多年面向台胞陪审员举办涉台审判实务培训班,有的法院为人民陪审员开设藏汉双语培训班,帮助人民陪审员掌握参审要领,不断增强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特别是注重引导提升七人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评议表决案件事实认定问题的能力。同时,各地法院在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上主动加码,有的为人民陪审员编制参审履职手册,有的开发微信小程序试用电子卷宗系统方便人民陪审员阅卷,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积极性,让人民陪审员放下心理负担,愿意参审,让人民陪审员会参审,实质参审。下一步,我们还将结合审判实践,加强研究论证,细化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审时法官指引的原则方式、语言表述、时间阶段、救济途径,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官指引机制,探索完善事实问题清单参考样式,进一步推动人民陪审员参审由“简单坐堂”向“深度审案”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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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四、请您简要介绍下一步人民法院在继续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方面有哪些具体部署?</STRONG>
<P>  马世忠: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事关人民司法事业长远发展的大事。四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司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法治宣传方面主动作为,广大人民陪审员认真负责履行审判职责,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各方力量共同努力,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此次发布《报告》和典型案例既是一次总结,也是新的起点。下阶段,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好人民陪审员法,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民主进程。一是协同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有序运转。</STRONG>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全面深入落实随机抽选规定,积极健全人民陪审员动态增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和退出机制,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质效。强化协同配合,服务审判工作大局,确保选任、参审等各个工作环节有效衔接、有序运转。二是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STRONG>要着眼于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质效,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总结推广已经取得的经验做法,结合具体实际,细化工作举措,不断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程序和规则,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有序行使职权。三是强化人民陪审员队伍管理保障。</STRONG>全面规范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经费保障,持续深化提升人民陪审员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结合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实际成效和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打造人民陪审员工作宣传新格局。人民法院将把握发展好局面,巩固发展好势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更好把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奋力推动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取得新进步、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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