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不达标业主不满意 拒交物业费到底行不行?(3)
“物业服务质价相符的实现离不开政府对物业服务企业市场化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如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的建立等,更离不开广大业主对于市场调节体系的认可和支持。此外,物业服务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的不健全也会严重影响市场调节的力度,想通过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来实现物业服务质价相符的目标,还有很远的路要走。”李凌说。</P>
与此同时,有人提出,为何不将物业费设定为全国或地区统一标准?</P>
对此,包华解释说,各地物业服务需求、物业所在地价格水平差异很大。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价格不仅不可行,也没必要。</P>
李凌说,具体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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