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绿通车辆偷逃高速费 检察院对司机作出不起诉决定(2)
此外,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了解到,绥中县物流运输行业长期存在运价恶性竞争现象,这也是造成运输车队偷逃通行费的原因之一。“高速公路通行费用在物流企业运输成本中占比不低,不良企业通过逃费获得成本优势,再恶意压低运价,加剧了物流行业运价混乱状况。”办案检察官介绍说,冒充绿通车辆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是绥中县乃至更大范围内物流企业的惯常做法。</P>
龙港区检察院以该案办理为切入点,分别向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和绥中县交通运输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开展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用问题专项治理,并强化对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同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形成整治合力。</P>
收到检察建议后,绥中县交通运输局、葫芦岛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与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分局建立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了异地违法信息共享机制,并联合对当地物流经营秩序开展专项整顿,极大改善了大货车恶性竞争、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等问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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