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全文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有关负责人就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答记者问(2)
记者:请问检察机关接下来对加强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什么举措?</SPAN>
徐全兵:</SPAN>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最高检党组具体部署要求,聚焦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溯源治理,持续深入推进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体制优势,督促指导各地检察机关针对药品生产、流通各环节,特别是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假药劣药以及违规销售激素、麻醉、精神药品等突出问题加大办案力度。二是努力提升办案质效。全面落实最高检党组“质量建设年”各项举措,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指导省、市级检察院直接办理一批药品安全领域重大复杂案件,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落实持续跟进监督理念,常态化开展“回头看”,确保办案取得实效。三是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独特职能作用,结合“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和“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两个专项监督活动,更加注重办理公益受损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发挥好统一调用辖区检察人员办案制度机制,集中力量“啃硬骨头”“打歼灭战”。四是推动形成保护合力。深入落实《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药品安全保护工作合力。持续推进药品安全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以联合调研、发布典型案例、出台指导意见等方式,凝聚各方共识,推动制度完善。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