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消费和稳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就相关意见答记者问(2)
完善政法毕业生便捷招录机制</STRONG>
记者:</STRONG>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稳定就业意见》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了哪些司法服务和保障举措?</SPAN>
答:</STRONG>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据统计,今年我国高校毕业生突破1000万大关,创历史新高。中央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就业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稳定就业意见》立足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举措。
一是坚决反对就业歧视。妥善审理平等就业权纠纷案件,坚决纠正用人单位因性别歧视、地域歧视等不予招录、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破除各种不合理限制,推动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
二是维护合法就业权益。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审理涉就业见习纠纷案件,妥善认定涉就业见习用工法律关系。对于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离校的应届毕业生,在处理相关案件时要引导用人单位推迟签约时间,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
三是妥善处理涉试用期纠纷案件。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因受疫情影响不能返岗的,可以引导用人单位采取灵活的试用考察方式考核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无法采取灵活考察方式实现试用期考核目的的,无法实施考察实现试用期考核目的期间可以协商不计算在原约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通过顺延试用期变相突破法定试用期上限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四是完善政法专业毕业生便捷招录机制。人民法院科学设置司法辅助岗位,深化落实基层法官助理规范便捷招录机制,畅通政法专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人民法院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岗位。
记者:</STRONG>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近年来,平台经济、新就业形态不断发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经济有序健康发展已成为基本共识,《稳定就业意见》对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作了哪些规定?</SPAN>
答:</STRONG>近年来,平台经济和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各种灵活就业模式吸纳了许多劳动力就业。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2亿人左右;一些平台外卖骑手达到400多万。《稳定就业意见》推进落实去年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坚持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平台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相结合,就如何认定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作了以下规定:一是明确根据用工事实认定劳动关系的考量因素。二是明确据实认定用工法律关系原则。三是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参照保障。四是对用工管理算法作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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