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就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和民法典颁布以来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基本情况答记者问(3)
二是回应时代发展对人民权利保护的新要求。时代的发展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增长,一些新类型的民事纠纷也不断涌现,要求人民法院进一步增强运用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司法能力。例如,涉冷冻胚胎和“隔代探望权”的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在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中,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在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和相关规定,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诉讼请求。这些案件涉及的问题各方还存在较大争议,但官司已经诉到法院,人民法院较为谨慎地对这些案件作出裁判,既回应了社会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需求,也为相关问题的继续探索预留了空间。
三是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司法回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坚决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去年发布的第一批典型案例中,我们强调了对“头顶上安全”的保护,在本批案例中,我们突出了对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都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人民法院通过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的判决,明确电信服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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