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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负责人就发布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答记者问(2)
<P align=justify>  二要借助数据力量推进未检融合履职。要聚焦数据业务化的方向,积极推进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考评指标建设,进一步引领未检案件“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把每一起案件办到极致。要重视发挥大数据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未检公益诉讼监督线索发现、调查核实等具体业务职能中的作用。要以食品药品产品安全、校园安全、信息网络安全、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重点领域为抓手,不断拓展监督视野和触角,打通不同部门数据之间的壁垒,通过数据碰撞主动发现批量监督线索,更加精准发现类案背后的社会治理漏洞,依法监督履职,促进诉源治理。</P>
<P align=justify>  三要以数据驱动更加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检察机关要在基础数据池建设、数据安全保障、数据应用支撑等数字未检基础建设上狠下功夫。要依托数字化改革,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快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建设,有效促进各部门之间的融通协作,以监督促治理,充分发挥检察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价值,一体推进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以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革作为深化“六大保护”的强大助力,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治理合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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