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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破产法庭为构建首都新发展格局持续提供司法保障(2)
制度先行,夯实营商环境工作基础。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保障债权人合理行使决策权、参与权,北京破产法庭出台了全国首个专门规范推荐指定债权人的规则《接受债权人推荐指定管理人的工作办法》,明确推荐管理人的案件类型和具体流程等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复杂企业主体重整程序,出台全国首个系统规定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的规范《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工作办法》,对实质合并破产的适用标准、不同合并方式下的程序衔接等问题进行了规定……4年间,北京破产法庭共计出台12部审判规范指引,涵盖破产程序各个流程节点及痛点堵点,实现了从“全覆盖”向“全效能”的转变。</P>
府院合力,厚植企业发展沃土。近年来,北京破产法庭与中国证监会围绕困境上市公司的挽救途径深入研讨,就通过监管与司法双线核查准确识别企业重整价值达成共识,实现上市公司等特殊主体纠纷的预防性化解;在全国工商联与社会各界座谈交流,围绕企业发展瓶颈问题,倾听企业代表心声,研究各类惠企政策;与北京市司法局及破产管理人协会座谈,监督指导管理人履职,确保改革政策执行落实……4年间,法庭共计参与府院联动逾百次,不断提升府院联动的广度深度,为企业发展贡献不竭动力。</P>
“北京一中院将持续不断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取得更大突破、展现更大作为,以高质量审判工作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更多力量。”北京一中院院长马强表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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