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公安部法制局有关负责人就《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3)
三是</SPAN>以宽严相济为指导,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办理轻伤害案件中,办案人员全面准确把握政策内涵,以宽严相济为指导,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一方面,对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谅解的,坚持依法从宽处理;另一方面,对主观恶性大、情节恶劣的,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即使是轻伤害案件,也要依法从严惩处。如案例一焦某、李某故意伤害案,案例二卢某故意伤害案,案例三王某故意伤害案,都属于邻里、亲属之间因民间纠纷或者偶发矛盾引发,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当事人双方和解谅解,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处理。但案例五石某故意伤害案中,石某在与朱某分手后仍多次纠缠,两次深夜闯入朱某家中滋扰,造成年迈且有残疾的汪某轻伤,案发后缺乏真诚悔罪表现,一直拒不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主观恶性较大,情节恶劣。对此种犯罪动机、手段恶劣,伤害老年人的轻伤害犯罪案件,办案机关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对石某刑事拘留、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后石某被判处实刑。
问:为贯彻落实《意见》和典型案例,下一步有什么工作打算?</SPAN>
答:</SPAN>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的联合发布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体现,对于提升轻伤害案件办案质效,促进矛盾化解和诉源治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SPAN>认真组织学习。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把学习《意见》纳入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整体工作部署中去,结合最高检下发的《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典型案例》,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切实把《意见》作为办理轻伤害案件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能力水平。
二是</SPAN>加强普法宣传。要通过宣传《意见》、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导犯罪嫌疑人积极认罪认罚,开展赔偿、和解工作,争取从宽处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观念,理性、平和解决矛盾纠纷,同时强化警示教育,明确对情节恶劣的轻伤害犯罪,将受到法律严惩。
三是</SPAN>推动形成合力。《意见》的落地落实,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是关键。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不断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互通,推动细化、完善工作机制,并充分发挥好检调、公调对接机制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轻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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