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第二检察厅负责人就检察机关惩治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失管涉毒犯罪典型案例回答记者提问(3)
问:对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失管涉毒问题,检察机关还准备加强哪些方面的工作?</SPAN>
答:</SPAN>相较于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下降,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犯罪案件数量逆势上升的情况,检察禁毒工作亟需综合施策。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SPAN>继续严厉惩治毒品犯罪。坚持整体从严的总基调不变,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惩治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犯罪,做到罚当其罪。切实发挥检察职责,注重审查涉毒犯罪线索和毒品来源,加强对非法套购、贩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毒品犯罪的查处力度,通过监督立案、追捕、追诉等,精准指控犯罪,全链条惩治“上下游”等关联性毒品犯罪。同时,充分发挥数字检察数据碰撞、比对功能,通过对案件数据共享归集、案发规律梳理、类案线索研判等流程,形成高质量的类案监督线索,精准追诉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毒品犯罪。
二是</SPAN>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毒品犯罪的工作合力。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强化与公安机关沟通会商,进一步构建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审查模式,完善证明指控体系。针对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犯罪法律适用难点问题,与法院共同加强研究,明确司法适用标准,确保罪责刑相适应。深入推进毒品犯罪“打财断血”工作,加强对涉毒资产查证,加大涉毒洗钱查处力度,彻底摧毁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强化对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毒品犯罪案件的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三是</SPAN>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在依法打击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犯罪的同时,推动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管,推动整治“挂空床”、监守自盗等违法犯罪行为,切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违法套购利益渠道。持续抓好“七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平安寄递专项行动,确保“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制度严格执行,避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通过寄递渠道非法流转。通过以案说法、编发典型案例等形式,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医疗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禁毒意识,共同推进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犯罪问题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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